推 FMANT:這社會就是先哭先贏 11/17 01:04
噓 wearytolove:所以你還是認為是職業行乞者就是了 11/17 01:05
噓 FLEBILE:給了這些人30年準備時間還不夠嗎? 頗ㄏ 11/17 01:07
噓 leftbank:閱 11/17 01:08
推 std94003:我也覺得夠久了 11/17 01:11
噓 wesley7801:真是說文解字法學的極致 11/17 01:11
→ hpsenruc:日本時代土地就屬於台北帝大所有的依據是...? 11/17 01:17
→ hpsenruc:且即使如此 跟著國民政府來台的居民怎麼會知道這點? 11/17 01:17
推 windarcher:嗯夠久了 11/17 01:18
→ hpsenruc:且就我所知後來土地收歸國有 居民跟著國民政府來台 11/17 01:18
→ hpsenruc:當時因為國家政策為反共復國 因此國民軍便四處落腳做準備 11/17 01:19
→ hpsenruc:而當時的中正紀念堂是聯勤總部 所以許多國民軍在此暫時 11/17 01:19
→ hpsenruc:居住下來 而後校方收回土地 但2.30年都沒有使用 11/17 01:20
推 georgemouse:政府不聞不問30年 不代表給人家30年時間搬離 11/17 01:20
→ hpsenruc:居民也不曉得地是台大的 11/17 01:20
推 ustyle:聖光 11/17 01:21
→ Bionut:至少現在知道了...而且也知道夠久了 11/17 01:23
→ versace:居民至少知道他們並沒有土地所有權吧 11/17 01:24
噓 supernation:廢文 11/17 01:25
推 windarcher:不論地是誰的,他們本來知道自己並沒有所有權"狀"。 11/17 01:25
→ westfour:買法拍屋一定要點交的原因就在此.................. 11/17 01:26
推 def2864:不收回去不代表東西是你的吧 11/17 01:26
推 fantasychiu:的確是夠久了 11/17 01:28
推 gh34163:def def def def def 11/17 01:37
噓 peter4710032:你還欠居民一個道歉。 11/17 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