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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核可就代表當初就知道不合法 1983年至今已經快30年了 給了這些人30年準備時間還不夠嗎? 至於要不要蓋病例室 我是不知道 但是這一塊地 在日本時代 就屬於台北帝國大學所有 而且台大也沒有賣土地的紀錄 所以 這塊土地毋庸置疑是台大的地 至於台大的地 台大要做什麼? 這是台大的自由 拿來蓋台大宿舍也很棒... ※ 引述《serendipty (serendipty)》之銘言: : : 假若你住了50年的房子突然發現是別人的地,你會怎樣? : 這個問題紹興居民有人就問過國產局 : 紹興社區居民蔣文耀表示,1983年時,當地住戶曾經嘗試向國有財產局申購地上物權,但 : 申請並未成功,但到了1987年,換成台大以要替醫院擴建「病歷室」為由,向國有財產局 : 申請撥用時,就成功取得了土地所有權。 : 這個好像不是突然發現可以解釋 : 這篇出處在板上第一篇關於紹興的文章 : 可以/紹興 : 既然現在都和解了 來看看以前的文章 會發現大家幹嘛弄那麼累 : : 如果今天事情發生在你身上,你還會說得出這些話嗎? : : 你是否願意付出70萬來賠償給台大,為你的不當得利負責? : : 如果你無法做到,或連想都沒有想過這上述問題 : : 就請你不要把人講得那麼骯髒不堪 : : 你之所以能說得那麼義正詞嚴,只是因為這件事沒有發生在你身上 : : 那我覺得就請你調查清楚之後再這樣說 : : 假如你所謂"表面上可憐的人"實際上很可憐 : : 你根本就只是在對弱勢者落井下石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54.251
FMANT:這社會就是先哭先贏 11/17 01:04
wearytolove:所以你還是認為是職業行乞者就是了 11/17 01:05
FLEBILE:給了這些人30年準備時間還不夠嗎? 頗ㄏ 11/17 01:07
leftbank:閱 11/17 01:08
std94003:我也覺得夠久了 11/17 01:11
wesley7801:真是說文解字法學的極致 11/17 01:11
hpsenruc:日本時代土地就屬於台北帝大所有的依據是...? 11/17 01:17
hpsenruc:且即使如此 跟著國民政府來台的居民怎麼會知道這點? 11/17 01:17
windarcher:嗯夠久了 11/17 01:18
hpsenruc:且就我所知後來土地收歸國有 居民跟著國民政府來台 11/17 01:18
hpsenruc:當時因為國家政策為反共復國 因此國民軍便四處落腳做準備 11/17 01:19
hpsenruc:而當時的中正紀念堂是聯勤總部 所以許多國民軍在此暫時 11/17 01:19
hpsenruc:居住下來 而後校方收回土地 但2.30年都沒有使用 11/17 01:20
georgemouse:政府不聞不問30年 不代表給人家30年時間搬離 11/17 01:20
hpsenruc:居民也不曉得地是台大的 11/17 01:20
ustyle:聖光 11/17 01:21
Bionut:至少現在知道了...而且也知道夠久了 11/17 01:23
versace:居民至少知道他們並沒有土地所有權吧 11/17 01:24
supernation:廢文 11/17 01:25
windarcher:不論地是誰的,他們本來知道自己並沒有所有權"狀"。 11/17 01:25
westfour:買法拍屋一定要點交的原因就在此.................. 11/17 01:26
def2864:不收回去不代表東西是你的吧 11/17 01:26
fantasychiu:的確是夠久了 11/17 01:28
gh34163:def def def def def 11/17 01:37
peter4710032:你還欠居民一個道歉。 11/17 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