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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晚上疑似有 17953 ~5211/18 hariseb □ [揪團] 那些很愛嗆聲的同學!!出來輸贏啦!!幹!!! 引起的廢文之亂 於是看到了版主的水桶公告 其中觸犯的版規是 〔一級規定〕 (6) 禁止規避板規發表討噓(由板主根據板友推文判斷) 板友檢舉 、引戰或鬧板之文章 與其他板友意見不同也請私信解決勿發文或推文攻擊、引戰 先說我對於那兩位廢文王被水桶沒有任何意見 但我想問的是「由板主根據板友推文判斷」這是否合理? 最開始那篇 在我看來 實是廢文中的廢文 但也許是風向對了 推文數遠超過噓文數 如果以此判斷 那是否代表 155 mX410/28 IamYGO [公告] NTU板投票解釋 156 mX110/30 IamYGO R: [公告] NTU板投票解釋 157 X211/02 pttccpcman □ [心情] 我現在覺得很絕望 158 X211/05 RagingFlame □ [心情]不爽,為什麼台大沒提供win 8校園使用 159 mX211/06 sheng1300905 □ [公告] diaoge水桶兩週 160 sX111/06 lejacpntu R: [問題] 最後轉角哥 161 mX111/11 sheng1300905 □ [公告] a5378623 水桶兩週 162 mX211/11 sheng1300905 □ [公告] 更改判決與警告 163 X211/12 MinsyWu □ [網宣] 聯署"不繳稅運動" 164 X211/12 MinsyWu R: [網宣] 聯署"不繳稅運動" 165 ~X211/15 wearytolove □ [新聞] 李嗣涔盼台大出現本土諾獎得主 166 ~X311/16 fangmuX □ [心情] 最近學校的抗議 167 + 11/17 Diek R: [校園] 紹興居民主客易位,反了,反了 168 +X311/17 da1221 R: [校園] 2012的警察 = 傅校長年代軍警爪牙 ? 169 +X111/17 temu R: [心情] 紹興學程心得 170 ~X311/18 adwy 轉 [祥和] 偽理性人  ◎賴彥甫 171 + 11/18 windhong R: [問題] 想請問為何紹興社區如此特別? 172 +X411/18 sky1989 R: [校園] 2012的警察 = 傅校長年代軍警爪牙 ? 這一大串X1以上的文都應該要處以鬧版處分? 那X1以上的公告文怎麼辦? 水桶發文的版主嗎? 那pttccpcman的這篇#1GcxGZzE 17420 4211/08 pttccpcman R: [校園] 網路... 就不是廢文了嗎? 也不用受這條處理? 那麼多「暫時」風向不對的文章就都是廢文了? 在學校找警察進校園 干預光合作用演出內容時 有誰敢幫校長講話? 說了一定被X1以上 說你是學校鷹犬 奴性深重 在校長被鬧送醫之後 有誰敢再說校長的不是? 說了就是無理取鬧 不尊重人家 NTU版嚴格來說跟普通的社會並無不同 也就只是同質性較高 是一個由台大學生 教職員工組成的小社會 跟外面比 群羊效應一樣嚴重 輿論一樣超級好操縱 通常一篇文章前20個推文已經決定了之後大部分推文會是怎麼樣 這幾天冷眼觀察NTU版跟FB朋友的發文 倒是驗證了以上的想法 如果用推文判斷 版規意義何在? 以後每篇文章只要5噓以上就由版主刪掉就好了啊 然後發廢文只要找同學室友或是開分身幫忙推文 就不用被水桶了耶 還有 〔一級規定〕 (6) """"""""""""禁止規避板規""""""""""""發表討噓(由板主根據板友推文判斷) 板友檢舉 、引戰或鬧板之文章 與其他板友意見不同也請私信解決勿發文或推文攻擊、引戰 做了法律規定說不行的事會被處罰 那 現在做了法律沒規定說不行的事情 也會被處罰喔= =? 你發現有漏洞 應該是馬上去修補他 把它完完整整 盡量毫無漏洞的寫出來 怎麼會是定這條類似於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戒嚴令這類的東西? 以後中華民國刑法也可以定一條 禁止規避法律的不好行為 (由媒體及公眾判斷) 挖 那台灣的法治可以說領先全球 跟對岸不遑多讓喔 給直接END的人看的結論: 這條版規有問題 看板主要不要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9.161 ※ 編輯: blbl1823 來自: 140.112.249.161 (11/19 01:59)
freezefox:頭香 推中肯文 11/19 02:05
AAAD: 11/19 02:06
ja88281:只能推了 11/19 02:06
dezuphia:之前痛罵嗆聲不理性的不知道為什麼在那篇通通改變標準 科 11/19 02:06
spurs2120:說得好。 11/19 02:07
saidon:我也很好奇那篇為何沒被刪或被桶 根本就是鄉愿 11/19 02:07
wearytolove:當初設時一堆人說有必要啊 11/19 02:07
clarence8110:推 板規模糊 11/19 02:07
wearytolove:另外,我不同意輿論操縱,看到事實改態度不叫操縱 11/19 02:09
u8572535:推一個 11/19 02:10
wearytolove:希望堅持法律惡法亦法的板友繼續聲援這板規 11/19 02:11
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 看起來我風向對了 ※ 編輯: blbl1823 來自: 140.112.249.161 (11/19 02:16)
wearytolove:幫你轉個彎 11/19 02:17
sheng1300905:抱歉最近有點累所以晚上沒有看板 新版規其實已經修改 11/19 02:18
sheng1300905:差不多了 近期內就會公布 11/19 02:21
feit:看了下面那篇 我相信真的是鄉愿了.. 11/19 02:30
skeric:於論完全好操縱啊 11/19 07:50
Laplace:前一屆亂七八糟的版主舉辦亂七八糟的選舉選出來的版主亂版 11/19 08:20
Laplace:結案 11/19 08:20
tarosmium:推了 11/19 08:49
bomb621:其實應該不需要根據推文,而是照整體內容的意圖來看比較適 11/19 08:56
bomb621:當@@ 11/19 08:56
hochengyuan:惡法亦法啊~ 歡迎繼續聲援板規 不要改變喔 11/19 09:34
schel:不對吧,惡法亦法的意義是說當法規制定出來,如果覺得哪裡不 11/19 10:00
schel:對,請先去改變他,而不是等到你違反他才突然說這是惡法, 11/19 10:01
schel:所以一切都不算數...... 11/19 10:03
newwu:這板規很難廢 廢了大概台大板會變廢文板 11/19 10:05
tw0517tw:以前也沒有啊 11/19 10:14
jeenkola:你這種人就最愛把奴性掛在嘴上 只會扣帽子 可悲 11/19 10:24
bigfish0330:上一任也是亂用這個板規阿ㄏ 11/19 11:15
bigfish0330:上一任臉盆哥也是作的超爛 11/19 11:15
b2power: 11/19 13:52
tsukushikui:幫噓 11/19 14:48
x36023x36023:推 11/19 15:04
rimon213:推 11/19 21:33
adayoegi:惡法亦法不是這樣用的吧ZZ 11/19 22:57
ouanonym:媒體本來就是當權者的統治工具與操縱民粹的場所 11/19 23:05
ouanonym:誰是當權者誰是民粹就... 11/19 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