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imsu:西甲大戰: "誰管gay的權利 我們sex板的慣例就是討論異性戀"11/16 10:42
→ timsu:法西斯板: "誰管你們的慣例 我們就是要求男生也有平等權利"11/16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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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183
→ froghunter:暴民來也 自稱的你也會桶嗎 11/27 18:23
推 ic6413:我以為黑雲是在說翻牆的人? 11/27 18:28
→ isomtwolf:不會 11/27 18:28
→ ic6413:有處理有推啦 11/27 18:28
噓 ilace5566:黑雲就有明確的說哪些人是暴民嗎? 你這是啥標準 11/27 18:41
推 mividaloca:推出來解釋 11/27 18:43
推 Taidalmc:處理一下分身吧 不然水桶的意義是? 11/27 18:44
推 skeric:離暴民不遠 跟 是暴民 不太一樣吧 11/27 18:59
→ dsmwang:問題在於執行尺度,而不是板規本身。 11/27 19:00
→ dsmwang:執行尺度就是人的問題,說實話我不認為修板規會多有用。 11/27 19:00
推 loliarchen:推這兩個方向 11/27 19:01
→ dsmwang:版主們多想一下不同立場,判斷謹慎一些,會比修板規有用。 11/27 19:02
→ myjackchen:不要當恐龍就可以了 11/27 19:06
→ gh34163:下台了啦 11/27 19:48
噓 gj942l41l4:「當事人認定是汙辱」就成立??? 那怎麼改都沒用啊 11/27 19:53
→ gj942l41l4:「對特定人物之人身攻擊,需經當事人之檢舉,板主始得 11/27 19:54
→ gj942l41l4:認定。」 板規這樣寫 重要是在板主你自己的拿捏吧 11/27 19:54
推 newwu:與行為有關除非重大不判 重大就靠自己拿捏了 11/27 19:57
噓 hirdaramani:好多人看的P1個版呵呵 11/27 20:12
推 mitkaffee:改成對事不對人不錯啊 11/27 20:16
→ whalerealm:那17988要不要桶一下? 11/27 20:23
噓 trees880098:弱 11/27 20:48
噓 trees880098:欲攀越圍欄進入機關不能評論為暴民?這是就與公共利益 11/27 20:51
→ trees880098:有關事實所為之評價,跟侮辱差多了 11/27 20:51
推 g81915:解釋清楚有理,給推 11/27 21:07
噓 bigfish0330:下台比較快 真的 11/27 21:14
噓 j891004:慘 11/27 21:14
推 davidpanda:解釋清楚給推 11/27 21:17
噓 Laplace:你真的搞不清楚狀況吧? 問題根本不是板規 問題是你 11/27 21:24
→ Laplace:dsmwang的推文多看幾眼 看不懂去重讀小學 11/27 21:26
噓 revorea:是執行尺度,也就是你們的問題。叫椰子樹出來管啦... 11/27 21:27
→ Laplace:國小要重讀也算激烈用詞 呵呵 有判例就拿來瞧瞧 11/27 21:27
→ Laplace:不然整天給你改版規又亂桶人無限loop就好了啊 11/27 21:29
噓 Cycylno:果然比不上椰子樹 11/27 21:32
噓 std94003:唉。 11/27 21:58
推 uka123ily:我覺得不該被桶,大家才可以一直噓他阿 11/27 21:59
推 loliarchen:多給板主一點時間學習和摸索吧,也才上任沒多久 11/27 22:08
噓 staristic:原來國小重讀是激烈用詞啊?那說在座的都是馬xx踩線嗎? 11/27 22:47
推 KiloLumen:國小重讀至少算是侮辱吧,有沒有激烈就見仁見智了 11/27 22:53
噓 Laplace:教授期末出得太簡單 根本侮辱我的智商 顆顆 11/27 23:10
→ jujustine83:支持第二項 11/27 23:13
推 newwu:板規10 和11的界定呢 改第2項還是有11會處理到群體侮辱的 11/27 23:28
→ newwu:範圍,而且第11項不須檢舉也適用個人,我之前就提過這問題 11/27 23:29
推 shine76:前陣子很潮的禮貌大隊不出來教育一下Lap嗎 11/27 23:32
推 norwor:黑雲的原文可不是某人說的那樣吧 11/27 23:32
→ norwor:唸XX的卻只憑自己立場做情緒發言 只能說大不幸 11/27 23:33
推 uka123ily:我覺得他的問題僅只是他不是來討論事情的就是 11/28 00:00
噓 sckm160913:激烈的言論和行為的本身都要受到公評 11/28 00:13
推 Casper21:檢舉人有提供自己的翻牆照嗎?XD 11/28 00:39
推 wearytolove: 11/28 00:52
推 cwj886728: 11/28 01:41
推 laypeeq: 11/28 01:45
推 michael0728n:兩個方向好像都不錯XD 11/28 02:15
→ Huvip:晚點再回來虛! 11/28 02:51
噓 JBLs:當然只處理當事人,不能接受公評嗎??放個群嘲技能也會被侮辱? 11/28 10:42
推 norwor:再說了,整件事就只看到「爬牆=暴民」,這種評論..... 11/28 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