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sky1989:阿說那麼多你是敢不敢要求校務會議提案檢討校園執法問題? 12/30 23:29
推 tw0517tw:是說樓上講的學生會好像有要提案...嗎? 12/30 23:30
噓 spurs2120:老師,其他先不提,但是校警不能辦小偷跟學校能不能進駐 12/30 23:31
→ spurs2120:警力有何關係?請不要把兩件事情混為一談。校警隊習慣性 12/30 23:31
→ spurs2120:河蟹甚至吃案,是校警隊的問題,以此為理由論述「所以警 12/30 23:32
→ spurs2120:力入校是值得追求的方向」中間的邏輯恐怕有很大的斷層。 12/30 23:32
→ annisat:校警不是不能接案?(想知道這裡吃案的定義) 12/30 23:33
→ spurs2120:老師你從校慶開始的論述,一直存在很多似是而非的論點, 12/30 23:33
→ spurs2120:我想這是很多同學在板上會對你的言論不能同意的原因。 12/30 23:34
就學生報的採訪:http://www.wretch.cc/blog/ntusnews/7753947
若報導無誤,台大校警不具司法警察資格,無法接受報案.這並不是似是而非.
校警不是河蟹吃案,而是因為被閹割了執法權.這確實是因為(真)警察不得
入校的一種代價.
→ spurs2120:annisat,老師在文中提到的是「送辦」,校警不能送辦? 12/30 23:35
→ spurs2120:以板上同學們遇到竊案的經驗,對校警的態度多不能苟同。 12/30 23:35
→ annisat:我以為老師的意思就在 校警隊是無法執法的(應該包括送辦?) 12/30 23:35
→ annisat:只是想確定一下同學和老師追求的校內警力是不是其實實質上 12/30 23:36
→ annisat:是一樣的制度 12/30 23:36
→ spurs2120:我懂你的意思了,這裡應該是名詞上的問題。其實是末節啦 12/30 23:37
→ henry1234562:就看到的論述 效警好像確實不能送辦? 12/30 23:38
→ spurs2120:坦白說這篇文章最大的問題並不是我上述提到的 12/30 23:38
→ spurs2120:而是之前一再被討論過的:校慶當天的抗議事件有嚴重到要 12/30 23:41
→ spurs2120:請警察入校嗎?文中一再拿美國的案例相對照,認為學校的 12/30 23:42
馬刺先生,美國案例都不是我提的啊!一個是張之豪提的,我指出其中的錯誤處.
後來是華真老師讓同學於上篇提供UC Davis的案例給我.從頭到尾,我根本不想
再炒冷飯討論警察入校的議題.張之豪的case,我也只是要說關於美國警察那段
言論有誤,不宜直接放在網站,宜多查證.我自始就不想再談警察入校議題.希望
你能夠理解 m(_ _)m
→ spurs2120:處理方式平和許多,忽略了抗議的激烈程度差異,自然會得 12/30 23:42
→ spurs2120:出如此結論。那我們是不是可以換個角度想:如果連校慶這 12/30 23:43
→ spurs2120:種等級的抗議都可以堂而皇之請警察入校,那面對更加激烈 12/30 23:43
→ spurs2120:的運動場面,難道學校跟警察不會隨之用更強烈的手段嗎? 12/30 23:43
→ spurs2120:今天開了先例,日後要在校內佈置警力便更加理所當然,怎 12/30 23:45
→ spurs2120:麼可以等閒視之?更遑論輕信學校所言「保護學生」的說法 12/30 23:46
→ spurs2120:(再下去就炒冷飯了)真要保護學生,校慶當時的警力為何 12/30 23:46
→ spurs2120:不是將抗議民眾與學生隔開?而是牢牢守護住新體大門? 12/30 23:47
→ spurs2120:這個問題從校長、學務長以降,葉老師也是,從未回答。 12/30 23:48
※ 編輯: pcyeh 來自: 111.248.66.78 (12/30 23:51)
→ spurs2120:老師如果沒有要繼續討論警察問題,是否能回應garyqqq的 12/30 23:50
→ itschris:從頭到尾就不想討論的話 那這個討論串還要繼續嗎 12/30 23:51
→ spurs2120:文章,這部份和老師一開始想要討論的主題一致。 12/30 23:51
→ ceru:我覺得小女孩拿刀做菜的比喻並不恰當。這是紹興的例子比較像 12/30 23:53
→ ceru:是,一個小女孩要做豆腐料理,拿刀卻切到手。但其實豆腐根本 12/30 23:53
→ ceru:不需要用刀切,用筷子劃一下就分開了。先預設了一定得用刀(一 12/30 23:53
→ ceru:(一定要有警察)而後才會需要去練習不要切到手(限制警察行為) 12/30 23:54
→ lumber:我比較想看教授回應garyqqq的文章 12/30 23:54
→ ceru:但如果一開始就不用刀──就結果論也根本不需要啊,也就根本 12/30 23:54
→ ceru:不會有後續的問題。 12/30 23:55
推 ManInBlack:聽說紹興在校慶前有寄信給學校 說會有激烈的抗議手段 12/30 23:55
→ ceru:(我不喜歡結果論但既然教授都結果論了那我也就從善如流吧) 12/30 23:56
推 tw0517tw:對啊「如果沒有正面回應 會有抗爭」y 12/30 23:56
→ spurs2120:激烈的抗議手段很明顯就是在指絕食。 12/30 23:58
推 kathpope:題外話) 天吶!老師竟然也會用表情符號 XD 12/31 00:00
推 ManInBlack:明顯的點是...?他們有說 我們會有激烈又飢餓的抗議嗎 12/31 00:02
→ spurs2120:我的意思是,學校既然誤判了,被究責也只是剛好。 12/31 00:04
→ spurs2120:況且明明就有更合理的處置方案,更遑論還動用舉牌,這點 12/31 00:05
→ spurs2120:是怎麼說也說不過去的。(天哪我又再炒冷飯...) 12/31 00:05
推 aspeter:應該只要加上"警察不得干擾學生及其相關人員言論自由"即可 12/31 00:11
推 ManInBlack:我想說的是 這次似乎不是切豆腐那麼簡單 呵呵 12/31 00:20
→ kathpope:七星刀(大誤) 12/31 00:21
→ ceru:是不是切豆腐也不是樓樓上說了就算呵呵。「反正最後刀子沒傷 12/31 00:24
→ ceru:到人」也是結果論嘛~ 當初誰知道刀子會切到哪呢^_^ 12/31 00:25
→ Coma:美國警察的榮譽感和台灣警察也是天差地遠的喔^^ 12/31 00:30
推 pt56:推教授 12/31 00:33
推 ManInBlack:的確不是我說了算 只是當初說會有激烈的抗議手段 12/31 00:43
→ ManInBlack:感覺就不是一塊豆腐吧XD 12/31 00:44
→ ManInBlack:還是你要說 那個說詞很明顯是指絕食-_____-? 12/31 00:45
推 tom1990: 12/31 01:34
噓 peter4710032:對鄉民來說,警察就只是警察而已,決不受任何人支使 12/31 01:45
→ peter4710032:姑且不論內涵,由於警察太容易被驅使,所以就是這麼 12/31 01:45
→ peter4710032:簡單一句:警察不得入校。 12/31 01:46
※ 編輯: pcyeh 來自: 111.248.66.78 (12/31 02:13)
噓 skeric:美國可以合法持槍,然後發生了那麼多校園槍擊案 12/31 02:41
→ skeric:他們對此有任何作為嗎? 12/31 02:42
→ skeric:國外的月亮,比較圓嗎? 12/31 02:43
→ skeric:國情不同,不能一體適用吧 12/31 02:43
→ ElleryKid:教授是忘了之前召警事件時,您可是大為推崇美國案例呢? 12/31 12:00
→ ElleryKid:怎麼「都不是我提的」呢? 12/31 12:00
推 starforest:撇開原先焦點不談 推這個觀點 12/31 13:32
噓 def2864:這啥屁話 12/31 17:45
推 Casper21:上面的...XD 12/31 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