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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到這個問題,也許是期末考了腦袋開始有在運轉想到比較多奇怪的東西 標題要比較的事情,分別是教授因為研究費濫用,調查局進入學校搜索;以及紹興社區進 行抗議,校長召集警察入校舉牌兩件事情。 基於神聖不可侵犯的大學自治原則,大學是否也有拒絕調查局人員在進入調查的權力? 兩者的類比大概是這樣子: 教授申報研究費「可能」濫用--調查人員搜索 抗議者「可能」採取激烈手段--校外警察舉牌 前者都是可以「想像」的危害,後者都是權力機構的象徵,為什麼教授的事情好像就沒人 關心大學的神聖遭到侵害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8.81
uka123ily:貪汙或偽造文書可以用講學自由抵抗嘛? 01/09 01:09
uka123ily:教授們大概還知道大學自治是基於什麼理由。 01/09 01:10
暴動可以用言論自由抵抗嗎? 你不能因為身處「事後」,知道真的有偽造文書而紹興居民沒有暴動,就把一個換成偽造 文書一個仍然留在和平抗議,至少把兩者放在同個時間點吧。
uka123ily:你知道核銷是沒有大學自治這玩意嘛? 01/09 01:20
uka123ily:暴動???集會遊行不是人民很基本表達與講學的自由? 01/09 01:20
1.問題不只牽扯到「核銷」 2.集會遊行變成暴動呢?
uka123ily:不管是不是有激烈衝突,本來就應該給予表達的機會跟空間 01/09 01:26
Dodgy:我也覺得很有趣 雖然不是專業 不過聽說自由是有限制的? 01/09 01:29
Dodgy:但是不同族群看同一件事情 觀點不同自由的限制會不會也不同? 01/09 01:29
uka123ily:暴動會怎樣嘛? 01/09 01:36
uka123ily:為什麼你認為暴動就應該怎樣? 暴動錯了嘛? 01/09 01:37
那麼偽造文書怎麼了嗎?
uka123ily:偽造文書違反刑法,你覺得呢? 01/09 01:43
暴動打人也違反刑法,你說呢?
uka123ily:你只說暴動,沒說暴動打人。 01/09 01:45
uka123ily:打人就警察抓走,但沒打人誰都不能抓,也不應干涉。 01/09 01:46
uka123ily:今天偽造文書跟可能會打人(但誰知道)好像不太一樣 01/09 01:46
是「可能」偽造文書和「可能」打人,這是我一開始的假設前提... 或者你可以告訴我,其實偽造文書不只是可能?
ic6413:你有沒有假設要遵守法律? 01/09 01:50
假設「誰」要遵守法律?進入校內的調查人員或警察嗎?
ic6413:你第四行講"權力" 是指法律定義的權力嗎? 01/09 01:55
純粹是廣義口語的用法,也可以作正當性來理解
ic6413:每個人的正當性不同 先定義清楚吧 不過那問題本來就不重要 01/09 01:59
uka123ily:權利/權力/正當性? 01/09 02:00
ic6413:該問的是:有什麼目的和立場的人會關心後者而不關心前者 01/09 02:00
uka123ily:還真是寬鬆阿,我不知道「不符規定」跟「可能」有一樣 01/09 02:01
你心目中認為的事實應該怎麼描述呢?
ic6413:"關心"可以替代為任何你想要的動詞,看你覺得什麼動作重要 01/09 02:01
正當性就是他可以,並且在道德上我們認可他這麼做。 然後我不大懂,「有什麼目的和立場的人會關心後者而不關心前者?」是問我,還是你認 為這才是該問的問題?
uka123ily:所以你認為查帳學校是可以有正當性拒斥? 01/09 02:10
我的想法是,要嘛警察不應該入校園,學校也可以拒絕搜索; 要嘛警察可以入校園,學校不能拒絕,原則應該是相同的才對。
uka123ily:原則是一樣的阿,講學自由阿 01/09 02:18
uka123ily:還是核銷也是講學自由?你是拿教育部國科會的錢吧? 01/09 02:18
uka123ily:你是依據學校流程核銷吧,那違法辦理有問題嘛? 01/09 02:19
uka123ily:你到底哪裡覺得原則不一樣? 01/09 02:20
不管是研究費還是抗議,原則都不是講學自由吧!?
uka123ily:抗議是阿,因為言論自由跟講學自由有相關的 01/09 02:24
uka123ily:研究費難不成你要主張研究的獨立性?但這跟核銷啥關係? 01/09 02:24
uka123ily:研究獨立性又不等於核銷可以隨便來。 01/09 02:25
uka123ily:使用國家經費本來就會被查帳阿,除非你用自己薪水 01/09 02:26
Jasy:抗議和暴動差很多 沒武器算啥暴動? 01/09 04:15
Jasy:而且你以為檢警是空手進來搜嗎? 搜索是要法官開搜索票的 01/09 04:17
Jasy:可不是台大或地檢署、警察局一張公文就好 01/09 04:17
Jasy:原則相同? 根本就類比錯誤好嗎? 01/09 04:20
Jasy:法院已掌握有力證據發動搜索 介入正當性當然較行政機關強阿 01/09 04:22
Jasy:拜託先搞懂法律常識再來好嗎? 01/09 04:23
這和法律常識有關係嗎? 就是你信任法官不信任校長嘛...
uka123ily:因為搜查程序的繁瑣程度跟校長令下差很多 01/09 08:46
uka123ily:校長可以任意裁示,法官可不能 01/09 08:46
keninvin:沒有搜索票怎麼進來搜... 跟一句話就把警察叫進來相提並 01/09 11:22
keninvin:論嗎? 01/09 11:22
搜索票怎麼來的呢?校長是依法行政、紹興社區是依法行政,都可以質疑。 法官依法行政開搜索票,就不能質疑嗎?為什麼只是選擇性的質疑?
ic6413:@@你問錯問題了 若不假設法律正確 第四行問題無意義 01/09 12:23
不大懂耶,若假設法律正確,那紹興社區的抗議叫警察來不是也沒有問題?
uka123ily:知道程序正義就知道為什麼了 01/09 12:30
所以你的意思是,對於校長叫警察,質疑的重點只有校長違反程序正義嗎?
uka123ily:我可沒說是違反程序正義喔 01/09 16:42
ic6413:....... 我又沒要你假設法律正確 要問什麼問題是看你阿@@ 01/09 20:45
ic6413:我只是說你如果不給個前提 問第四行根本沒有意義 01/09 20:46
ic6413:怎麼問才有意義上面推文講過了 01/09 20:46
瞭解,那麼可否順便提供那個問題的答案呢XD ※ 編輯: a5378623 來自: 140.112.218.81 (01/09 23:06)
ic6413:不知道答案 你可以問問那些當事人 01/09 23:30
ic6413:大概是1後者集結抗議者容易 2取得搜索票代表有很大可能違法 01/09 23:33
ic6413:上面違法兩個字 改成 對多數人不利好了 01/09 23:41
sneak: 打人就警察抓走,但沒打 https://noxiv.com 08/15 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