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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U版首PO,如果有沒講清楚或誤解的地方請大家見諒。 我想重新整理一下「我自己理解到的黑雲看法以及大眾看法」 1.黑雲認為「人們應該有自由 公開表示自己不喜歡同性戀者(以下用"同"簡稱)是正當的」 在這部分,由於黑雲的用詞問題會讓整篇文看起來想表達出 「討厭某特質進而不想跟"同"待在一起是合理的」, 於是便會面臨到「加深歧視」、「不應該因為討厭同性性行為就討厭"同"」等等質疑 這邊幫他補充澄清(他在回文中有說到過) 他其實並沒有想表達 他不想跟"同"待在一起的意思(雖然他讓大家這麼覺得), 他只是不想跟「談論同性性行為」的"同"待在一起 個人認為這樣的表示應該沒甚麼問題、不會造成歧視、加深歧視; 我認為適當的表示應該是「我並不喜歡在我面前談論同性性行為的人們, 而這是因為 我就是討厭同性性行為、這讓我覺得不舒服。」 (這種喜好問題可能無從解釋,姑且不說他正當、但至少可以接受、並非歧視) 如果在這種「表達喜好時並不會傷害到別人、加深歧視」的情況下, 大家的反應可能頂多是:這裡不是個版。 2.但真正的問題是,黑雲認為有一群人「看到同性戀就會無可避免的性幻想而感到痛苦, 這種人應該可以正當的不想跟"同"待在一起;同時, 他們不能公開發表自己這樣的痛苦、要壓抑自己大聲宣揚的慾望,對他們來說也很痛苦, 所以他們也應該獲得公開發表這種想法的權利。」 黑雲認為這樣一群人確實存在,而且這樣的痛苦(主觀感)跟"同"被歧視的痛苦不分高低 (請大家先不要砲轟這樣的人不存在、要求舉證) 我想說的是,就算這樣的人真的存在好了(以下將這群人稱為A族群) (1) 只要他不會表現出「大家討厭"同"很正常、很合理」這樣會加深歧視的言論,   而只是表達出「我不想跟"同"待在一起,並且我的理由應該是大家可接受的」   同第1點的結論,在這種「表達喜好時並不會傷害到別人、加深歧視」的情況下,   大家的反應可能頂多是:這裡不是個版。 (2) 但如果A族群還有一種特質是,「不發表"會加深歧視的言論"就很痛苦」呢?   (先不要說這是他活該,假設A形成這種特質的過程是天生的,如"同"或黑人)   那麼,即使是用最友善的方式(將A的種種特質視為一種不幸的天生特質)   大家仍會阻止A發表言論,而這正是黑雲的不滿。   大家將A族群視為"不幸的人"這件事,與從前大家將同性戀族群視為"不幸的人"一樣   都是因為主流群族不曾體會、理解過這些弱勢族群所面臨的傷害,都是沒有同理心。   在黑雲的脈絡、他看到的世界底下,   A族群壓抑自己比較痛苦、"同"面臨加深歧視的言論不會很痛苦(至少在NTU版上);   憑甚麼他主張的是"錯的"?   個人看法是,我可以接受黑雲有這樣的主張,我可以接受黑雲不是"錯的",   但當兩者無可避免的衝突時,我們仍會選擇保護「大家較能將心比心的一方」、 或是「在大家眼中損失利益比較小的那一方」。   就像有YYY基因的人不去傷害別人、要壓抑自己很痛苦,但我們仍會選擇犧牲他一樣   這沒有為什麼,這可能不正當,但這是必要之惡。 (3) 因此,我想建議黑雲:   如果你真心想要為這群被犧牲的人爭取一些權益,為他們說說話是沒有用的;   就如同以前所有被歧視者,他們都不是靠說說話就能爭取到權益。   不管你認為他們是透過權力、集結力量還是想個有渲染力的故事打動大家,   那就是你該做的,請加油。   如果我對你的看法有任何理解錯誤,我先道歉。 總結是, 當然,黑雲的發言內容造成了傷害,他必須為此負責。 (我想很多人已經討論過這件事了,所以這邊省略) 但我認為黑雲的出發點並沒有錯, 他的確是想為某個弱勢族群發聲(大家都不知道他的存在,夠弱勢了吧!) 只是他的方法完全沒有效果。 另外,我的脈絡跟大家的脈絡是一樣的, 但我也希望,A族群真的存在的話我們能幫助他們,盡量減少他們的痛苦, 所以要怎麼讓大家看到、理解A族群的痛苦,找到任何幫助他們的方式,請黑雲加油。 個人期待這篇文可以有終止這個系列的效果, 如果有一些語病請大家多包涵。 ----------------------------------------------------------- 補充一下,因為好像讓滿多人有這樣的誤會 Q:那如果我看到黑雲就會想像到黑雲性行為的樣子 然後不可避免的很痛苦想要上來大喊我好痛苦 這樣是你覺得可以接受的嗎? OR 那在美國說"我討厭黑人厘語"是否可以接受呢? 我無意討論是否有A族群的存在, 但讓我重新整理一次他們的特質(我原文所假設的): 「不說會很痛苦,並且形成他這個特質的過程與"同"、黑人無異」 因為這樣的假設, 我可以接受這群人有這樣的主張(這是他天生的), 但在目前我們的脈絡下,我們評估利弊後,會選擇阻止他、他會被犧牲。 所以上述的問題,我的答案是:你們會被犧牲,我很抱歉。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2.245
appoo:案情急轉直下 04/18 16:24
a5378623:謝謝你的忠告,我會好好反省,思考其他作為 04/18 16:24
a5378623:另外這篇看下來我想你沒有誤解我的想法 04/18 16:24
jungjungjung:a大的看法 就基督教 伊斯蘭教 儒教的觀點 04/18 16:30
jungjungjung:我覺得沒什麼不對 04/18 16:30
taikobou03:那想請問一下 如果我看到黑雲就會想像到黑雲性行為的樣 04/18 16:32
taikobou03:子然後不可避免的很痛苦想要上來大喊我好痛苦 我覺得黑 04/18 16:32
taikobou03:雲好噁心 這樣是你覺得可以接受的嗎? 那NTU板板規改一 04/18 16:32
taikobou03:下吧! 04/18 16:32
在我們大家一致的脈絡底下,你目前只能被犧牲 但如果我們瞭解這些人之後可以有任何方法降低他們的痛苦, 我覺得我們也可以考慮(基於我不理解這些人我現在也無法)
nakts0123:所以就是要衡量A族群該作為造成的損害和不作為的痛苦 04/18 16:34
nakts0123:我衡量以後覺得說成弱勢機機叫小題大作sorry 04/18 16:35
N大理解正確。要讓大家不覺得這是小題大作,是黑雲該努力的方向 *[1;37m推 manlike:黑雲這名字聽起來就像小說裡邪教的人名 怪怪 XD 04/18 16:36
manlike:火雲邪神~~~ XD 04/18 16:36
taikobou03:抱歉我第一次看得時候沒了解你的意思 了解了 04/18 16:39
nakts0123:不過還是推這篇寫得很清楚 04/18 16:40
taikobou03:但是我還是覺得這個問題的根源在於"禁止歧視言論本身 04/18 16:40
taikobou03:算不算一種歧視"的辯證 04/18 16:40
我不太了解"歧視"的定義,所以也無意討論這件事。 我想講是,就算是歧視又怎麼樣? 如果現在無可避免地要在歧視A族群與同性戀者之間選擇,我就是要歧視A族群。 不管我遺不遺憾(這應該我跟你之間唯一的差別,我覺得他們也很可憐被犧牲、 你覺得那是他們活該)但反正我們的作為是一樣的,所以我覺得暫且可以不討論心態
dezuphia:並且同時不要搞那種自己的小題就要大作,別人的就是謝謝 04/18 16:40
dezuphia:指教沒在關切我覺得沒有壓迫,整個晚上說你噁心只是討厭 04/18 16:41
dezuphia:想太多。這樣的雙重標準才是不少人有類似觀點只有他被戰 04/18 16:41
dezuphia:最兇的原因。 04/18 16:41
再解釋一次。 上述的換句話說也可以是: 「"同"族群不要搞那種自己的小題就要大作,A族群的就只有謝謝指教沒在關切」 目前大眾看到的脈絡只有"同"受害,沒有看到"A"受害; 但黑雲看到的世界跟大家很不一樣,是相反的。
appoo:我也認為黑雲被戰他自己沒把話講清楚也是他的責任 04/18 16:44
我也覺得那是他的責任,我並沒有要否認這一點。 我只是想說,在他白目的發言內容之外,他的出發點可能也可以提供大家一點不同的看法 ※ 編輯: liondon 來自: 114.24.2.245 (04/18 16:59)
goodah:推這篇清楚 另外給taikobou 表達個人的反感不一定就是歧視 04/18 16:54
BestManager:make sense 04/18 16:57
※ 編輯: liondon 來自: 114.24.2.245 (04/18 17:12)
eatcake135:原來黑雲是這樣想的喔XDDD 原PO真是太有理解力了! 04/18 17:03
ElleryKid:如果黑雲真是這樣想,那該檢討的是他的表達能力= = 04/18 17:06
ElleryKid:但仍然不贊同他將個人觀感用天性去正當化的論點。 04/18 17:07
對,所以我不說他正當,但至少可以接受
a5378623:我同時也討論了禁止歧視言論是不是歧視的問題 04/18 17:12
a5378623:加上個人用語導致很多人只關注部分焦點我想各有責任 04/18 17:13
a5378623:像是 dezuphia就連這篇還是看不懂 04/18 17:14
a5378623:應該不是只有我的表達有問題這麼簡單 04/18 17:14
我可以同意你的說法,但一個想要說服大家的人,可能必須承擔更多說明的責任, 畢竟讓對方無法理解甚至是讓對方找到語病,都是身為說服者應該避免的, 就算這不是你的"責任",也是你要達到目的所必要的條件之一 ※ 編輯: liondon 來自: 114.24.2.245 (04/18 17:30)
ElleryKid:想問一下,"他其實並沒有想表達 他不想跟"同"待在一起" 04/18 17:19
ElleryKid:這段在黑雲哪篇的文章或回文有出現? 04/18 17:19
dezuphia:你那個討論和你的雙重標準無關,你當然可以繼續跳你想跳 04/18 17:23
dezuphia:但已經沒幾個人有興趣奉陪的東西。GO AHEADM 04/18 17:24
manlike:[禁止歧視言論是不是歧視的問題]--這命題本身就矛盾不成立 04/18 17:24
manlike:~P → P 答案是 False. 結案! 04/18 17:27
ElleryKid:可以認同本文作者給的新觀點,但不能完全認同這就是 04/18 17:29
ElleryKid:與黑雲真正想表達的意思完全符合。 04/18 17:29
ElleryKid:畢竟有些對他言論的解釋就像appoo不斷重申的,腦補了XD 04/18 17:30
17426也就是他第一篇文中,他的標題是: 3.我有理由討厭甲甲 → 4.人不想跟自己討厭的東西待在一起很正常 所以會讓大家認知成他不想跟甲甲待在一起, 但他的內容說到「他的比喻對象不是甲甲,而是同性性行為」 並且在下面的回應中 推 jennya:(推明顯XD) 我想請問~ 如果你某天突然得知你的某好朋友(男) 04/16 23:53 → jennya:是同性戀,那請問你對他的觀感會變如何?你會變討厭他? 04/16 23:54 「如果他跟我說起他的性事,我就會討厭他,如果沒有就算了」 他是這樣說的。 ※ 編輯: liondon 來自: 114.24.2.245 (04/18 17:40)
swow:那請問在美國說"我討厭黑人厘語"是否可以接受呢? 04/18 17:40
你的問題跟前面重複囉,可能是我表達不好我再講一次。 我無意討論是否有A族群的存在,但讓我重新整理一次他們的特質(我原文所假設的): 「不說會很痛苦,並且形成他這個特質的過程與"同"、黑人無異」 因為這樣的假設,我才說可以認同這群人很可憐。 在目前大家的認知下,我們會阻止他、他會被犧牲。 ※ 編輯: liondon 來自: 114.24.2.245 (04/18 17:51) ※ 編輯: liondon 來自: 114.24.2.245 (04/18 18:05)
trees880098:推你 04/18 18:06
※ 編輯: liondon 來自: 114.24.2.245 (04/18 18:07)
ElleryKid:推作者用心XD,這句我有看到,但我無法確定是因為「已經 04/18 18:14
Blossom2:多推一層,那麼如果有人並非這個特質,但是以這個名義說 04/18 18:14
Blossom2:自己討厭甲甲,該如何取捨呢? 04/18 18:14
對,其實這也是我覺得大家應該最擔心的問題XD 但我想大家都無法避免有人想要假冒弱勢族群之類的這種事 並且,基於我們目前 反正無論如何都還是會阻止他的發言(無論是活該也好犧牲也好) 所以我覺得目前還沒有討論這件事的必要。
ElleryKid:是好朋友了」才讓他給予特別待遇「算了」,還是對不是好 04/18 18:14
ElleryKid:友的同志也會如此對待? 04/18 18:15
※ 編輯: liondon 來自: 114.24.2.245 (04/18 18:18)
Blossom2:同樣的理由,我反對在「找不到確切有這樣的人」存在的時 04/18 18:21
Blossom2:候主張(宣稱也不行)這樣有些人會受傷害,如果弱勢族群 04/18 18:22
Blossom2:並非大家認知存在於世界上,那麼以這樣的理由宣稱「可以 04/18 18:22
Blossom2:有人因為其他弱勢而討厭"同"」的『動機』就顯得弔詭 04/18 18:24
@@這跟原來的問題不是一樣? 所以我說了,讓大家發現、理解這些人是有待努力的; 如果在沒有辦法讓大家理解這些人的情況下,不管我們稱這些人是犧牲也好,是活該也好 反正他們就是會被阻止。因此現階段我認為不用討論。
a5378623:我以為真愛聯盟就是這樣的一群人不是嗎? 04/18 18:24
Blossom2:我認為兩個特質(不說會痛苦 形成過程)都不相同耶 04/18 18:26
j028992:終於能跳出迴圈了 04/18 18:27
a5378623:我不是他們不知道他們痛苦的程度,但他們肯定很想說就是 04/18 18:27
a5378623:形成過程應該不大相同,我想他們可能是信仰因素居多 04/18 18:27
a5378623:但是我不覺得形成過程會有太大觀感以外的影響 04/18 18:28
trees880098:難道表達「不爽同志」的人都要公開理由舉證推翻 04/18 18:28
trees880098:「歧視推定」嗎?這推定效會不會太強了顆顆 04/18 18:29
Blossom2:樓上的推定觀念可以清楚一點嗎? 不爽總是要附個理由不然 04/18 18:30
Blossom2:別人說你是歧視也是剛好而已 04/18 18:31
Blossom2:那麼我同原po認為 他們不可憐所以沒有犧牲問題毋須取捨 04/18 18:31
換個說法好了1.這樣的人不可憐啊,不然你論證他可憐給我看,他根本就活該!       2.就算他真的很可憐好了啦,反正我們還是會犧牲他 這樣你可以接受我們現在不用討論這個問題了嗎XD
eatcake135:同意manlike的說法,禁止歧視是歧視本身就矛盾了 所以 04/18 18:33
eatcake135:A群人根本就是虛無的假設 04/18 18:33
trees880098:噓Blo大~「不爽總是要附個理由」就是歧視推定了阿 04/18 18:34
Blossom2:這麼說好了,你對一個人可以是中性的,但你對一個人有負 04/18 18:34
trees880098:難道表達自己心情感受還要附理由公告周知? 04/18 18:35
Blossom2:面的評價的時候,總是要說個道理出來吧? 04/18 18:35
trees880098:誰這麼大權力來要求阿 04/18 18:35
trees880098:我又沒有不爽同志我怎麼知道那路人怎麼想到XD 04/18 18:35
Blossom2:表達自己心情可以回你FB去 來這裡主張"向他們不滿"當然需 04/18 18:35
Blossom2:要理由 04/18 18:35
trees880098:我關注的是「我們有權力要求路人甲和公眾說明他為什麼 04/18 18:36
trees880098:不爽同志嗎」 04/18 18:36
s13503:推清晰 04/18 18:36
trees880098:首先,觸發的事件是路人在路上聊天,而非在NTU板上 04/18 18:37
ElleryKid:tree,不論是單純不爽或歧視,都沒有權利要求對方說明 04/18 18:37
trees880098:其次,就算在NTU板上那就是他板這邊當個板。你可以基 04/18 18:37
ElleryKid:不過就黑雲的情況是已經用到形容人家「噁心」了,又想 04/18 18:38
trees880098:於板眾的角度質疑路人甲擾亂看板秩序,但無權要求他向 04/18 18:38
ElleryKid:主張自己不是在歧視,不該說明一下嗎? 04/18 18:38
trees880098:任何人說明他為什麼不爽anyone,除非你住海邊 04/18 18:38
trees880098:「噁心」算不算歧視我不知道,但我認為是侮辱 04/18 18:39
Blossom2:跟上戰場好嗎?一直都在討論黑雲的行為,沒人理路人甲 04/18 18:39
trees880098:說「人」噁心(disgusting?!)是對人格的貶抑,這點我在 04/18 18:39
trees880098:前面的推文表達過立場了Orz你可以去找 04/18 18:39
Blossom2:但黑雲要上來幫路人甲說點話,總要附個理由 這你同意了? 04/18 18:40
trees880098:討論保障言論自由不需要觸及實體內容阿~當然就黑雲辯 04/18 18:41
trees880098:護「噁心」的部分我是覺得OOXX啦 04/18 18:41
※ 編輯: liondon 來自: 114.24.2.245 (04/18 18:59)
uka123ily:言論自由有牽涉內容形式耶 04/18 18:53
appoo:uka又來亂了 04/18 18:54
appoo:要不要先解釋一下甚麼的實質平等 04/18 18:54
appoo:再來這邊解釋言論自由有牽涉了甚麼內容形式 04/18 18:55
uka123ily:你好愛我喔 04/18 18:56
appoo:我是要制止你啊 04/18 18:56
appoo:老愛講些玄之又玄又很攏統的話 04/18 18:56
appoo:然後就想拍拍屁股走人 04/18 18:57
appoo:不檢驗一下怎麼行呢 04/18 18:57
uka123ily:人權某方面來說是很玄啊 04/18 18:59
appoo:不,是你講的很玄 04/18 19:00
uka123ily:你看到我屁股>/////< 04/18 19:00
appoo:你看~ 經不起檢驗啦 XD 04/18 19:01
uka123ily:該說都說完了,我對你有義務嗎 04/18 19:02
appoo:想跑啊 XD 04/18 19:03
uka123ily:跑?沒空理你而已 04/18 19:06
appoo:就是講不出來啊 04/18 19:18
appoo:理由那麼多 04/18 19:18
uka123ily:那承認愛慕我也不用編這些理由 04/18 19:23
densitii:uka講的東西google就有啦,定義不明白不會查,是失能嗎? 04/18 19:24
appoo:這不是定義的問題好嗎 04/18 19:31
appoo:講了一些話然後被檢驗就開始吱吱嗚嗚說不出來 04/18 19:32
appoo:這種討論的手法也太低劣了吧 04/18 19:32
uka123ily:不想理你是手法低劣,我們很熟嗎 04/18 19:56
兩位不介意的話,可以私訊吵嗎~"~ ※ 編輯: liondon 來自: 114.24.2.245 (04/18 19:58)
uka123ily:我是沒意見,但不回他又說人家澇跑 04/18 20:00
fish8146:推原po用心。黑雲請加油。 04/18 20:43
appoo:被公開檢驗就吱吱嗚嗚 04/18 20:53
appoo:大家忘了就又出來噴個幾句 04/18 20:54
appoo:這手法惡劣的啊~ 04/18 20:54
endlesschaos:跟說「我很客觀 你很主觀」的人吵架會累死吧(攤手) 04/18 21:39
appoo:跟「有沒有關聯性我說了算」的講道理更累 QAQ 04/18 22:10
my327:純粹推這篇作者好可愛>///< 04/18 23:18
uka123ily:所以吃宵夜就好啦 04/18 23:27
dennisooo:原po怎麼可以這麼厲害! 04/18 23:32
LingHS3990:原po好正 04/18 23:53
vickey1990:條理分明推、論點強大推、深入淺出推、負起交鋒責任推 04/18 23:59
vickey1990:原po正妹推 04/18 23:59
ic6413:XDD 這麼trivial 04/19 00:01
ic6413:真的有人很愛講些讓笨蛋看不懂的名詞 04/19 00:02
yf87008:推 04/19 00:12
ericsson2133:原po正妹必推 04/19 00:45
Claypatterns:XDDDD 其實這篇還滿好笑的 04/19 03:01
adayoegi:推這篇 除了最後一段看不大懂 04/19 07:31
venson0502:這篇太精采了!!! 04/19 13:00
venson0502:十分喜歡原PO的討論風格!! 04/19 13:04
Rexor:很喜歡這篇 也希望包含a大的各方都能有點反省:) 04/19 13:17
CalmLi:原PO正妹推 04/19 18:25
sally5507ant:推原PO正妹 04/19 21:02
janeyu0606:原po好美膩>///< 04/20 17:45
wizcat:最喜歡這篇:-D 大推原po有邏輯無偏見 04/20 19:21
boxtina:純推原po的整理,清楚又明瞭啊! 04/24 20:12
sneak: 人權某方面來說是很玄啊 https://noxiv.com 08/15 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