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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研協選舉鬧出這些風波 選委會都沒打算出面解釋一下? 根據 #1HcXpKMO (NTU) [ptt.cc] [聲明] 研協會長候選人戴瑋姍聲明 監視器的結果顯示"會長林飛帆在18:50分進入活大,並於18:52離開" 就算林會長瞬移進學生會辦 最多也就只有3分鐘完成繳件 而且這還包含選委"語氣較為強硬地要求盡速補交"照片的時間 (#1HcE9o9_ (NTU)) 那選委到底花了多少時間決定無視學生會選舉罷免法與選舉公告? 這樣子進行投票真的沒問題嗎? 會不會具備某些特定條件的人可以在超過投票時間進行投票 甚至一個人領好幾張票? -- 瑋姍為什麼發生這些事妳還做得到全盤信任選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75.27
disfaver:有人脈選舉就是不一樣嗎? 05/21 11:22
disfaver:可以順便問一下,戴姓候選人強調選委會要超然獨立 05/21 11:25
disfaver:何以可以直播給選委取得補件承諾呢?! 05/21 11:25
MarauderT:http://youtu.be/UCrtrSAOs5E .... 05/21 11:29
po5980:偉哉瑋珊>\\\\\< 05/21 11:35
trees880098:純噓一樓陰謀說 05/21 12:04
disfaver:不好意思 我沒什麼陰謀 只是事實呈現讓我覺得不公而已 05/21 12:26
Chhtaiwan:這部份是不是在司法程序會處理,還是選委應該要隨時回應 05/21 13:08
Chhtaiwan:的工作?我不太清楚...... 05/21 13:08
我也不太清楚 選委會當然可以選擇無視這篇 如果他們懶得理我的話 我好像也沒什麼辦法 這篇文只是提出我的疑慮而已 ※ 編輯: chococoo 來自: 140.112.175.27 (05/21 13:34)
kk13942001:一樓在指涉什麼呢?願聞其詳~~ 05/21 13:46
kk13942001:另外法院行政廷應該已經在開會了,如果結果出來選委 05/21 13:48
kk13942001:勝訴,撤銷戴瑋珊的資格有理由,那就只是回到原處分 05/21 13:49
kk13942001:而已,這應該不難懂阿。 05/21 13:49
kk13942001:此外選委的公告發布、說明都必須要依法進行,但是 05/21 13:49
kk13942001:如果選委在法院已經下暫行處分給戴瑋珊選的情況下 05/21 13:50
kk13942001:選擇自己發布"真相",而不是等法院做完調查、判決出來 05/21 13:50
kk13942001:再行處置......那到底誰是法院? 05/21 13:50
kk13942001:簡言之,能判定當選無效、選舉無效的是法院,不是選委 05/21 13:51
kk13942001:選委不發表什麼"真相"、"解夢"才是對的。 05/21 13:51
Jasy:樓上中肯 進入司法程序後選委會應不再對外發表聲明 05/21 14:17
tbbhwinh:推司法程序! 05/21 14:19
disfaver:我用語不當,很抱歉,靜待司法審查結果了 05/21 14:56
disfaver:我只是對於為什麼可以直接播給選委取得承諾有疑問而已 05/21 14:57
disfaver:不過我用語的確有些過當的地方。 05/21 14:57
Chhtaiwan:感謝kk13942001同學說明,確實選委再出來發聲明的話就會 05/21 15:06
Chhtaiwan:越權了,我想原PO的疑慮或許可以轉向期待法院判決囉? 05/21 15:07
tw0517tw:不打給選委要打給誰? 05/21 15:13
disfaver:所以單獨一個選委可以給承諾而不是選委會給的...... 05/21 15:31
disfaver:那獨自給予一位候選人承諾的話,怎麼超然獨立... 05/21 15:31
disfaver:這是我一直不明白的點....QQ" 05/21 15:32
windhong:選委會還是考慮發個聲明,以免持續被質疑公正性。不是所 05/21 16:37
windhong:有人都願意吃法律爭議那套。 05/21 16:38
hiisall:K大是學生法院法官嗎?為什麼你知道法院在開庭了?? 05/21 16:41
kk13942001:選委在發生爭議的當下所為的"承諾"叫做行政處分 05/21 16:41
kk13942001:就算只有一個選委做這件事,他/他依照職權所為的行為 05/21 16:41
kk13942001:還是具有行政處分的外觀,實際上就是行政處分 05/21 16:42
hiisall:有公告在哪裡嗎?這個案例太有趣了,本來還想看可不可以去 05/21 16:42
kk13942001:就像你不會以"開單的警察只是交通大隊的一員"來質疑 05/21 16:42
hiisall:旁聽的說...= = 05/21 16:42
kk13942001:警察開的紅單效力。至於這個警察是否依法開單?是否 05/21 16:43
kk13942001:有錯誤或過失?是否因此影響到處分的效力?則歸法院 05/21 16:43
kk13942001:就具體的事證加以裁量。選委會現在的狀況就好像是 05/21 16:43
kk13942001:開出爭議紅單的警察單位,該名答應可以補交的選委則 05/21 16:44
kk13942001:是開出紅單的單一警察,案子既然已經送到交通裁決所 05/21 16:45
kk13942001:去了,原單位就不該就該事件作具體發言,只能依裁判 05/21 16:45
kk13942001:結果行事。 05/21 16:45
kk13942001:另外我並非法官,只是裁定都出來了,大概實際開庭也不 05/21 16:46
kk13942001:會拖太久,學生法院的人效率比外面的法庭高得多啦。 05/21 16:47
disfaver:感謝你幫我解答第一個問題 05/21 19:07
sneak: 就像你不會以"開單的警 https://muxiv.com 08/15 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