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大學統計教學中心甄選統計學教學助理辦法
申請資格
(1) 至少修習兩門統計學相關課程且成績優異。
(2) 熟悉SAS、SPSS、R、Excel等軟體至少一項。
(3) 由向本中心申請初等統計學教學助理之授課老師推薦或曾擔任本中心101學年度教學
助理並表現優良者優先錄取。
(4) 由於本校大部分初等統計學為一學年之課程,因此可連續擔任102學年度兩學期之教
學助理者尤佳。
(5) 本校規定教學助理評鑑值需高於3.5分以上者才能續任教學助理。本中心為提升統計
教學品質,按統計教學中心第5次諮議委員會決議,教學助理評鑑值需高於3.75分以
上才能續任教學助理,自101年第一學期起實施。
(6) 新聘任之教學助理,應參加本中心為期一周舉辦之「統計教學助理訓練研習營」,並
取得統計教學助理基本資格認證。未取得基本資格認證者,即取消其教學助理選用資
格,且不能擔任102學年度第一學期初等統計教學助理及領取教學助理獎勵金。
預計人數需求
(1) 博士班研究生:20名。
(2) 碩士班研究生:15名。
聘期
102學年第一學期開學日起至103年1月底。
獎勵金
依本校教務處於102年1月4日修訂之「教學助理制度獎勵金實施辦法」與「教學助理制度
獎勵金施行細則」規定:
博士班研究生預計每名每月新台幣八千元整
碩士班研究生預計每名每月新台幣六千元整。
工作內容
請詳閱「臺灣大學統計教學中心徵選統計學教學助理辦法」。
申請方式
(1) 初次申請者:
繳交初等統計學教學助理職務申請表、統計學相關「成績單」影本,於102年5月31日
前送交校總區博雅教學館416室。
(2) 已擔任過本中心教學助理者:
須於102年5月31日前以電話(02-3366-1481)或e-mail(sec@statedu.ntu.edu.tw)
方式向本中心提出申請。
(3) 錄取者必須至統計教學中心填寫同意書(一式二份)、若為初次擔任TA須提供郵局
帳號及戶籍地址等薪資報帳用資料,於102年6月21日前送交校總區博雅教學館416室。
詳細內容&相關表格請參考統計教學中心網站:
http://www.statedu.ntu.edu.tw/new/130514.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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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tusec 來自: 140.112.145.167 (05/22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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