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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證: 作者 chiyangou (chi) 看板 NTU 標題 Re: [政見] 學生會長 一號 張謀偉 時間 Wed May 22 21:55:19 2013 ─────────────────────────────────────── 張同學你好 我今天在活大和小幅都看到了你的競選海報, 可惜未能拿到面紙和傳單,無法對你的政見有更一步的理解。 但是我對於你將學生會的選舉從以往的網路政見, 直接拉到現實校園之中的勇氣感到敬佩。 但是, 在這次的海報張貼之中,就可以看的出來你對學校事務的不熟悉 在宿舍張貼海報並不是只要經過輔導員同意如此簡單就可以了 而你未能在第一時間出來澄清,一直拖延到了今天晚上才發布道歉和解釋, 也讓人對你的執行力大大質疑。 請容許我說句可能不太禮貌的公道話: 學生會長應該由學生會內部熟悉學生會事務的人擔任,而你一個外人憑什麼選會長呢? 我相信大家會更希望由現任的學生會福利部部長擔任下任會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183 板規: 13.禁止發表討噓、引戰或鬧板之文章。 與其他板友意見不同也請私信解決勿發文或推文攻擊、引戰。 違反者給予水桶兩周處分,文章刪除或是酌情劣退。 判決: 水桶兩周,文章劣退,再犯加重 申訴: 站內信 2. 事證: 文章代碼(AID): #1Hcbqqm9
VVVV5556:你文中都說了你看到一堆行動方便的人05/21 22:58
VVVV5556:你誰啊不就好棒棒不問用看就他媽知道行動方便05/21 22:59
VVVV5556:當場不問跑來po啥討拍文05/21 23:16
VVVV5556:叫別人滾出你的文章05/22 20:05
VVVV5556:窩豪怕怕也05/22 20:05
VVVV5556:泥有意見不會推文逆05/22 20:06
VVVV5556:只敢站內信 05/22 20:06
板規: 13.禁止發表討噓、引戰或鬧板之文章。 與其他板友意見不同也請私信解決勿發文或推文攻擊、引戰。 判決: 之前已經警告過一次,這次水桶兩周 申訴: 站內信 -- ◢▇ ◥◣ ╦ ╔═╗ ╔╦╗ ▇▍▂▄ ◢█◤ ▂▄▅▅▆█▍ ║ ╠═╣ ║║║ ▄▅▆▇████◤ ◥██◤ ̄ ▂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8.166
skeric:還好吧... 05/23 08:41
skeric:我說vvvv 05/23 08:42
online135:文字獄 05/23 09:16
IAmAwesome:板規第二句又不是我訂的ˊ_>ˋ 05/23 10:01
tsukikaede:板規違憲啦(咦 05/23 10:26
saulesmeitas:一堆人不看板規只會攻擊板主...厂 05/23 11:05
bigfish0330:向VVVV的犧牲致敬!! 05/23 13:19
alik5030:sk加油 05/23 17:12
diaoge: 05/23 17:23
sneak: 板規第二句又不是我訂的 https://noxiv.com 08/15 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