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tschris (itschris)
看板NTU
標題[校園] 請學生會行政部門針對本次選舉爭議回應
時間Tue May 28 22:56:30 2013
各位同學大家好,我是現任醫學院學生代表陳亮甫。
針對本次行政部門選委會辦理研究生協會會長選舉所出現之行政爭議,
昨天在學代會六常上我已經提出質詢,
林韋翰會長因故無法出席,由現任內務副會長邱丞正代答。
席間我們的共識是,
研協選舉由學生會行政部門選委會辦理一事本身即有爭議,
只是長期以來
沿襲舊例,習以為常,未察覺兩會法規間之扞格,
直到本次選舉出現爭議。
在本次爭議中,
學生法庭也點出了學生自治法規彙編之公告不清的問題(參照第九號解釋文),
雖然「是否可補交照片電子檔」的爭議在本次選舉中並未出現,
但
學代會仍在昨天的常會當中提案要求學代會秘書處重整法規彙編,
將之前因種種原因發生的文字疏漏、排版問題、條文疑義一併改正。
但行政部門在此事件中,作業上的疏失以及對外公告的態度,
依然有令人質疑之處,
沒有在第一時間解釋取消資格的理由,只是含糊帶過;
迄今除了將爭議付諸法律程序之外,並未有更詳實的說明。
而在昨晚質詢之後,今天稍早學生法院已做出判決,
我要求行政部門理當在第一時間對上述諸事做出回應。
質詢內容中,我希望行政部門可以在一週內提出具體檢討報告,
思考如果再遇到類似狀況,應該如何應對為佳。
內容應包含下列幾項:
(一)針對舊有法規所不容於現況的部分,
提出修法建議,並盡速與
學代會選舉監察委員會進行討論,在接下來的會期針對有疑義
之處進行修正。
(二)檢討本次事件當中,
內部行政作業細節,以及對外反應緩慢,
造成候選人之權益受損,以及影響選舉公平性,我要求選委會
應該深刻檢討是否有能夠改善之處,並且提出報告書以及給下
屆的檢討紀錄公告周知。
(三)據邱副會長昨日表示,目前行政部門幹部當中,有多位都是本
次選舉的參選人,自不該涉入選務,因此無法對於選舉辦理過
程中的行政爭議做出立即回應。承上點,若是檢討結果選委會
真有疏失,我認為行政部門應該針對本問題做出檢討:在內務
副會長、秘書部長都因為候選人身分不能參與選務、而林會長
本身公務又繁忙的情況下,
該如何工作分配,以督導行政內部
關節的鬆脫?
以上幾項問題,昨天也已在會議上向邱副會長提出,
當場他也承諾在不影響選情的情況下會盡速做出回應。
我想除了讓選舉能夠順利進行以外,修法、內部行政檢討這些措施,
更嚴重地影響了往後學生自治的公平性與體質。
期待能聽見行政部門完整的回覆。
聯名學生代表:社科院學生代表 政治五 詹智涵
電資院學生代表 資工三 許鈞彥
生農院學生代表 農經五 李宥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1.92
推 eternalheast:推 05/28 23:00
推 adgjlsfhk123:對阿對阿 05/28 23:01
推 tw0517tw:溫馨 05/28 23:02
推 DefierFelix:推釀甫 05/28 23:03
推 annedoo: 05/28 23:03
※ itschris:轉錄至看板 NTUSA 05/28 23:05
推 pttkev:喜歡你認真的文字 05/28 23:06
→ adgjlsfhk123:好像打得太鄉民了... 05/28 23:13
推 lovelytammy:推釀甫!!!!!!!>_____< 05/28 23:13
推 Blossom2:為什麼第一點不是學代會的責任,而是由行政部門提出修法 05/28 23:15
→ Blossom2:建議啊? 05/28 23:15
推 whaleho:我也滿好奇學代會是完全喪失修法能力了嗎 05/28 23:15
學代會內部當然也有在處理此事,容我不贅述。
發文是希望行政部門以施政經驗也提出自己的見解和建議,
之後不管在委員會或是常會上都能夠更有助於討論。
推 MickeyLin: 05/28 23:15
推 doane999:推啊 05/28 23:17
※ 編輯: itschris 來自: 140.112.211.92 (05/28 23:21)
→ itschris:直接推文補充好了,上面講的這些基本上就是昨天質詢和討 05/28 23:23
→ itschris:論的內容,茲事體大,覺得在板上重述以周知是比較好的。 05/28 23:24
推 KiloLumen:幫高調 05/28 23:27
→ gordonhank:以前還有學生法院首席法官當選研協會長的事情...... 05/28 23:28
推 francois: 05/28 23:33
推 retrance:推 05/29 00:08
推 Chhtaiwan:這幾個組織的關係還真是曖昧 XDDDD 05/29 01:00
推 SuperPenguin:推推 05/29 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