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iuClaire:那篇文章重點在當弱勢試圖以正規管道而循求救濟時卻被上 07/01 15:39
→ LiuClaire:頭那幫人壓制,最後只能以抗爭這種激烈的體制外行為抵抗 07/01 15:39
→ LiuClaire:。關鍵在於「走體制卻仍被欺壓」,但有多少人直接跳過這 07/01 15:40
→ LiuClaire:一部份動不動就要示威、抗爭或是上街頭,當帶頭的人連情 07/01 15:41
→ LiuClaire:勢都不懂得掌握,只知道讓情緒隨意宣洩並且激起更多的憤 07/01 15:42
→ LiuClaire:怒,這當然只會讓所謂的「抗爭」成為「暴動」。 07/01 15:42
感謝你的補充:)
推 sckm160913:推 07/01 15:44
→ versace:您這裡似乎有偷換邏輯之嫌: 上一篇的"禮貌""不禮貌"指得是 07/01 15:56
→ versace:一種標籤 文章中並無討論該行為究係有禮貌抑或無禮貌之意 07/01 15:57
→ versace:抗爭之行為 若其造成之侵害相對輕微 其實益相對較大 難因 07/01 16:02
→ versace:其中多少帶有情緒之成分而逕謂其為激烈之暴動 倘抗爭等"體 07/01 16:04
噓 Coma:用超高標準檢視弱勢,是中華民國一貫的傳統啊~ 07/01 16:04
因為是弱勢就適用超低標準也沒有那麼正當就是了
→ versace:制外"行為必以窮盡救濟手段無效後方為之 則此社會無保護集 07/01 16:05
→ versace:會遊行之必要 07/01 16:06
推 versace:孟子這一段話 僅說明禮並非絕對價值 您這篇文章說"在這兒 07/01 16:13
→ versace:孟子認為禮的價值是手援天下的正道"似不無誤解之嫌? 當然 07/01 16:14
→ versace:可以在《孟子》中找到多處對"禮"之價值的肯定 卻非此處著 07/01 16:16
→ versace:重之處 07/01 16:16
→ versace:而您後一段引《孟子》語 似再次反成了上一篇文章之註腳 孟 07/01 16:33
→ versace:子此處並非反對禮之價值 只是孟子認為取"食之重者""色之重 07/01 16:34
→ versace:者"與"禮之輕者"相較 是不公平的; 禮之末節相較之下自不具 07/01 16:37
→ versace:太高的價值; 而孟子再補充 但是再餓也不能搶人食物 再好色 07/01 16:39
→ versace:亦不應奪人處女; 是以分清楚禮之輕重, 方得把握禮之真正精 07/01 16:40
→ versace:神 07/01 16:40
→ versace:若所謂禮之意涵僅為節文, 非孟子所欲 "必敬必戒, 無違夫子 07/01 16:46
→ versace:以順以正, 妾婦之道也" 而禮之重者, 應與發自人心的仁義分 07/01 16:48
→ versace:不開. 07/01 16:49
推 HermesKing:純推versace 07/01 17:24
噓 bigfish0330:在家抗議就不會影響到別人了 07/01 17:39
推 swyoung:推一樓 07/01 18:16
→ getting:一樓的"但有多少人"是指很多人這樣的意思嗎?(以語氣來看) 07/01 18:54
→ getting:政府似乎做過很多不先充分溝通,直接硬上的事 07/01 18:56
→ getting:而且受害者之所以稱為受害者,意思就是已受到了不公平的對 07/01 18:57
→ getting:待,通常都是先溝通過無效,才會成為受害者\ 07/01 18:59
→ getting:除非真的檢查所有抗議者的email、所有抗議者的電話記錄 07/01 19:00
→ getting:所有抗議者到抗議前的一切舉動,不然媒體或一般人怎麼知道 07/01 19:02
→ getting:抗議者有沒有和平溝通過 07/01 19:02
→ getting:原文的"禮貌不過等等等"中的禮貌,本來意思就是專指上位者 07/01 19:15
→ getting:打壓人時,拿來批評別人用的禮貌,本來就不是指"一切禮貌" 07/01 19:16
→ getting:我想黑雲大誤會原PO意思了,不過中文本來就不是那麼精確 07/01 19:17
→ getting:所以產生一些誤解實屬正常,黑雲大不用氣餒 07/01 19:19
不能只單從文章中來判斷「禮貌」包含的意義,必須要放到脈絡中檢視,我的思考脈絡如
同一樓的板友補充的內容,也許你可以試著從這個脈絡來思考(別急著判斷他是對是錯)
推 Jonjo:推樓上 07/01 20:35
※ 編輯: a5378623 來自: 140.112.218.81 (07/01 22:25)
推 uka123ily:不過政治哲學的角度對弱勢的確是優待很多。 07/01 22:38
推 stone40licks:現在經沒有人知道和顏悅色也是很有力量的 哀 07/01 23:27
推 hochengyuan:推這篇 反封建連儒學都徹底反 也有違審慎思辯的精神 07/02 01:49
推 KarateWu:難得看見認真讀書的鄉民XD 實際上禮與儀兩件事極為不同 07/02 07:57
→ KarateWu:生在其著作中已然辨過,今人以儀治人,存貌無體,故始有 07/02 08:01
→ KarateWu:吃人之說,說實在,吃人的,哪裡是禮教阿!~ 07/02 08:02
噓 Coma:誰說要用超低標準了? 弱勢非弱勢都用正常標準來檢視不好嗎^^ 07/02 09:04
推 lorenzero:禮貌要考量權利關係 不對等之下就免談 09/05 02:27
→ lorenzero:但現行大眾之禮舊址流於形式完全不考慮權利關係 09/05 02:27
→ lorenzero:所以才有此文 09/05 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