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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k13942001 (橘色的加州陽光)》之銘言: : 一、「學生會不應該參與(校園外的)政治事務,因與學生福祉無關」 : : 二、「攘外必先安內,校內事務要先處理完再談其他」 : : 第一個命題很明顯地爆了,幾乎所有校園外的公共事務都跟校內的某件事某些人有關, : 關鍵點在於關聯性的強弱以及影響層面的大小。 : : 第二個命題我想也很難成立,學生會花了大把時間在治療校內的各種大小議題, : 當有些問題"長到外面去"(如腳踏車議題)或者"長到裡面來"(如旺中案)的時候, : 你有可能一刀切嗎?更別說有的議題天生就是長在中間,避無可避。 我不談其他政治理論的問題,就談談一個基本的態度問題吧 你說得沒錯,在理論上來說,所有的事情都不可能有明確的界限 因此不管怎麼界定「校內/校外」,都會受到質疑也都可能碰到爭議 可是「難以劃定絕對的界限」和「不用劃出界限」是兩回事 就拿語言來說吧,你使用的每個字眼究竟是什麼意思,包涵了哪些概念指涉了什麼對象, 全部都沒有確切地定義,可是我們在使用語言的時候還是會有個模糊,但存在於大家心中 勉強可以辨認的界限。 如果用圖像來比喻的話,就像是個模糊的圓吧 (http://img8.ph.126.net/QiDAbwpVSlN6gwXGzGuxyQ==/1580763469224377138.jpg
可是難道我們就不能討論任何字詞的定義,甚至不使用語言了嗎? 你們真正該做的,應該是不斷在排除兩邊的過程中,盡可能地符合「更多人」的想像,這 才是民主的真正核心。 而非丟下一句「反正怎麼劃都劃不清楚」所以就拒絕劃出界限,甚至在你們已經跨出許多 人心中界限的時候無動於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8.81
spurs2120:呃,請問結論怎麼來的? 11/30 11:01
kk13942001:我覺得你的結論也已經"跨出"我的文字所表達的意思了... 11/30 11:16
kk13942001:另外抓個問題,你以為在民主制度下代議士應該主動向 11/30 11:19
kk13942001:主流靠攏,實際上政客大可我行我素,重點還是在可課責 11/30 11:30
kk13942001:性,選民不能也不該期待政客會主動向中間移動,而是要 11/30 11:31
kk13942001:以選票逼政客這麼做。 校園民主也是一樣的。 11/30 11:32
選民能夠也應該有這種期待,「投票制度」的設計,正是為了滿足這種期待而設計。 當然你可以說缺乏「可課責性」導致代議士我行我素,這的確點出問題以及提供改善現況 的方法,但它並不與要求代議士滿足選民期待的「道德要求」矛盾。 這是很簡單的「自律與他律」的問題,而你的態度卻是反正缺乏他律,所以選民不該期待 代議士進行自律,我實在不明白為什麼你會做出這樣的選擇。
Blossom2:我不太同意這個對民主基本核心的看法。 11/30 12:06
我以為民主的核心就是「考量民眾的意見」,不管考量方法是絕對多數、審議式討論還是 其他憲政規範運作的模式,其中的精神不就是要試圖找出人們心中那條「劃不清的界限」 到底在哪裡嗎?
kk13942001:是也不用腦補到"我"缺乏自律吧?政治學的觀察與我個人 11/30 13:23
kk13942001:要 11/30 13:23
kk13942001:怎麼做是兩回事,不要一直給人戴帽子啊。 11/30 13:24
我沒有要說「你」缺乏自律的意思,若有冒犯很抱歉。 只是你就「客觀觀察」後做出的結論,不就是認為那些缺乏自律的代議士行為正當嗎? 或者至少是「事實就是如此有什麼辦法」的態度,我只是就這點提出不同意見而已。
adgjlsfhk123:民主只是憲政國家的其中一個面項 11/30 13:43
我知道,但是目前我們討論的是「民主的制度中」應該如何運作的問題。 ※ 編輯: a5378623 來自: 140.112.218.81 (11/30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