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pj5566: 04/11 22:31
推 michaeljim90:警察拆布條也是一種言論自由,請尊重 04/11 22:33
推 danielu0601:分享夢境也是一種言論自由 而且拆東西就是損毀了 不用 04/11 22:37
→ danielu0601:尊重 04/11 22:37
推 apoka:隊員:我所有正當的管道都試過了,無可奈何才直接撕的! 04/11 22:37
→ apoka:這叫民逼官反! 04/11 22:38
噓 sexycute:警察拆東西是言論自由?所以我動手打你也是一種言論自由 04/11 22:42
→ sexycute:? 04/11 22:42
→ sexycute:布條是經過法律系核可放在那的你哪來的權力說拆就拆? 04/11 22:42
→ sexycute:某樓你到底還想反串多久? 04/11 22:43
噓 peter210821:誰來把他桶一桶啊?看了就煩,整天只會跳針說廢話 04/11 22:46
→ wctaiwan:執行公權力跟言論自由無關 別再跳針了 04/11 22:47
推 eo8h1:說真的,這種話還是有確切證據再說比較好 04/11 22:47
→ leftbrain:要我拿戶口名簿給你看? 04/11 22:52
→ sexycute:另外某大,布條跟警察一點關係都沒有吧,不爽可以不要看 04/11 22:56
→ sexycute:但你影射的東西簽下去可是關乎全國人民,可以這樣比喻嗎 04/11 22:57
推 xzoex:警察拆布條也是一種言論自由?? 這句話看不出任何合理的地方 04/11 23:01
→ taionethree:請問2樓 單純路上看到某人不爽砸他車 這叫言論自由嗎? 04/11 23:03
推 apoka:對了我是反串的@@,好像有人誤會了 04/11 23:16
推 shanyanyu:可以桶一下引戰的人嗎=__= 04/11 23:17
推 nahsnib:GPA沒有5.0的通通閉嘴好嗎?害人家伍佰很難領欸 04/11 23:25
推 sexycute:apoka大sorry... 補推樓主 04/11 23:30
推 chad0617:高調高調 04/11 23:39
推 peter555565:有什麼證據嗎? 是真的話直接停職也不為過吧 04/11 23:51
→ peter555565:某隊員是誰?要夢夢清楚呀 04/11 23:55
推 tony160079:我決定下次要去他家家裡把中時給燒了 言論自由啊 04/12 00:09
推 abcsimps:michaeljim家住哪 想去搞點言論自由^_^ 04/12 00:42
→ saidon:我相信michaeljim大是怕熱潮過了冷卻掉所以用心良苦 04/12 00:47
→ saidon:大家不要再苛責他惹 04/12 00:47
→ saidon:炮口要一致對外阿各位 04/12 00:47
推 jimmy5680:GPA5.0果然邏輯就是不一樣,可以請教是哪裡的高材生? 04/12 01:10
推 jhangyu:版主啊,快把某M桶起來啦,期中考還引戰根本欠桶 04/12 02:31
推 Daumesnil:不是說任何行動+言論自由就=合法有據 什麼神邏輯 04/12 02:57
推 heloiselu:警察拆布條也是種言論自由? 媽呀 2014最新理論 誕生! 04/12 03:17
→ Ofianse:各位不要太認真 已經說是夢到了 要甚麼證據 春夢留下的__? 04/12 03:22
推 superpuppy:好夢推推 04/12 10:01
推 ts00834811:二樓反串看到膩了 04/12 11:54
推 yuuirain:推 04/12 12:59
噓 michaeljim90:請大家理性討論 04/12 13:22
→ sexycute:最不理性又不用邏輯的不是樓上嗎ㄏㄏ 04/12 13:37
噓 michaeljim90:我承認校警的作為有需要檢討的地方,但這不代表大家 04/12 13:51
→ michaeljim90:對校警的指責可以無限上綱,今天你可以不喜歡校警的 04/12 13:52
→ michaeljim90:作為,你要表達你對校警的不滿這我也願意尊重,但更 04/12 13:52
→ michaeljim90:重要的是不應該讓整起事件的是非對錯失焦 04/12 13:52
→ michaeljim90:事實上最要不得的是在網路上用輿論公審校警拆布條的 04/12 13:53
→ michaeljim90:作為,請問大是大非可以用民粹決定? 04/12 13:54
→ michaeljim90:有上過林火旺的自由主義應該知道,自由是不以妨礙他 04/12 13:55
→ michaeljim90:人為前提 04/12 13:55
→ michaeljim90:再者,馬總統有判定拆布條的行為是違法的嗎? 04/12 14:18
→ jimmy5680:關馬英九屁事,樓上是認為凡事都要他說的才是違法就是 04/12 15:13
→ sexycute:指責確實不能無限上綱,但你所謂的是非對錯失焦? 04/12 16:12
→ sexycute:這海報就是法律系院方同意張貼的海報,你校警就是沒有權 04/12 16:15
→ sexycute:力撕下來,這叫"是非" 04/12 16:15
→ sexycute:致於你說的"大是大非可以用民粹決定?"很抱歉,大家今天 04/12 16:17
→ sexycute:就是已經了解是非後才來評斷,並沒有如民粹般將事情是非 04/12 16:19
→ sexycute:顛倒(校警不是也承認有過失了嗎? 04/12 16:19
→ sexycute:第三,自由是以不妨礙他人自由為前提,請問海報是侵犯到 04/12 16:20
→ sexycute:校警哪項自由? 最後一句有人回了就不說了 04/12 16:21
→ wlnc5566:GPA5.0的每次都讓我笑得很開心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4/12 16:37
推 chenyi0406:GPA5.0的論點每次都充滿創意,猛 04/12 17:40
→ yuuirain:幹 有沒有違法都給馬總統判斷就好啦 這什麼跟什麼阿XDDD 04/12 18:48
推 chenyi0406:依他的論點,馬英九學歷比較漂亮!!!!! 04/12 20:55
推 Saaski:lol 04/12 21:52
推 briani:撕法律系海報就沒有侵犯法律系的自由 啊不就好棒棒 04/14 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