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simonbear:讀法律有什麼用 只是用來欺負人的好藉口 04/14 18:51
→ scy75515:樓上的你對學法律的有什麼意見嗎? 04/14 18:53
推 e2167471:一樓是怎樣...誰欺負誰還不知道勒 04/14 18:54
→ cvbnui8679:他只是對學法律的特定人吧!不是指全部學法律的。 04/14 18:55
推 king22649:法律本來就不代表公平正義... 04/14 18:55
→ def2864:等下 為甚麼在公共場所錄影算是侵害隱私啊 04/14 18:58
噓 Kermei:這個案件事實尚待釐清吧?比如說公開場所與否~公益性之有無~ 04/14 18:58
推 peter210821:侵害隱私是哪一條啊? 315-1?但這以非公開活動為要件耶 04/14 18:59
→ Kermei:個資法的禁止或允許公開 在這個案件該怎麼處理~可有得辯咧~ 04/14 19:00
推 peter210821:誹謗要具體指摘,使他人評論也算誹謗?原PO真的是法研? 04/14 19:01
噓 Kermei:原POid不是112 天曉得他身分~況且 這案件不是私人非公開爭 04/14 19:03
→ Kermei:執 而是在公共場合的是非對錯認定~公益性不是沒有~s33所為 04/14 19:03
→ Kermei:可不是完全沒有正當性~所以s33其實不必一開始就被嚇到~~ 04/14 19:04
→ Kermei: ip 04/14 19:05
→ king22649:應該是112的喔... 04/14 19:05
→ king22649:這點應該沒錯,簡單講這個案件有的吵,看雙方功力和法官心 04/14 19:06
→ king22649:情~ 04/14 19:06
推 peter210821:估狗原PO ID 還滿有趣的XDDD 04/14 19:07
→ KOBEFANS:哪時候台大國發所也可以叫法研所了...差很多好嘛 04/14 19:15
噓 peter555565:在圖書館咆哮叫隱私?學長確定嗎? 04/14 19:15
推 peter210821:希望以後對造律師是原PO,這樣勝訴機率滿大的XDDD 04/14 19:16
推 chen114:原Po是哪一組的啊? XD 04/14 19:17
→ peter210821:你的兩個主張,310跟315-1基本上都不會成立 04/14 19:18
噓 blbl1823:恩??? 04/14 19:28
噓 peter555565:再噓一次好了~免得原原PO真的被嚇到XD 04/14 19:29
推 Aramary:想請問一下推文說這叫欺負人的 把影片上傳算是一種欺負嗎? 04/14 19:32
→ Aramary:都已經講不要PO硬要PO 被告也是活該而已 04/14 19:33
推 vivianzxc:認真去估狗了原PO ID XDDD 04/14 19:33
噓 aortic:法研所????????? 04/14 19:34
→ pppppp88:所以以後po文要先po學生證給大家確認學籍是嗎? 04/14 19:36
→ s33johnny:謝謝大家給的意見,針對po影片這個舉動是我思慮不周,可 04/14 19:37
→ s33johnny:能會觸犯法律方面一開始沒想很多,只是單純因為期中考週 04/14 19:37
→ s33johnny:又有人這樣看不太過去。關於這點我願意誠摯地道歉,同 04/14 19:37
→ s33johnny:時也已經刪文希望不要再節外生枝…。我想關於這方面我已 04/14 19:37
→ s33johnny:受到教訓。謝謝各位大大的意見。我單就我這點做錯道歉。 04/14 19:37
噓 simonbear:好可憐 以後大家記得去總圖盡量咆嘯喔~~~ 04/14 19:42
噓 Kermei:s33你很不夠意思耶?你言下之意好像吾人認為你其實沒違法的 04/14 19:43
→ Kermei:法律見解是錯的似的~ 04/14 19:44
→ Kermei:每個案件的情況不同 這次圖書館事件哪能一口咬死你必然違法 04/14 19:46
→ s33johnny:謝謝K大,不過我還是覺得不要浩在這個地方跟法院會對大 04/14 19:48
→ s33johnny:家都比較好 04/14 19:48
噓 peter555565:尊重原原PO願意息事寧人~畢竟浪費勞力時間的是你 04/14 19:50
→ peter555565:不過想再提醒一次,這種情況不必然違法~甚至個人認為 04/14 19:51
→ peter555565:完全不會有事! 04/14 19:51
推 tsukushikui:可以問一下難道在總圖咆嘯都不用道歉的嗎? 04/14 20:03
推 versace:基本上是沒錯... 04/14 20:12
推 pppppp88:在總圖咆哮是不對,但是應該不是用po他的影片做為處理 04/14 20:15
→ tsukushikui:在總圖被吵到的同學活該被吵囉?只是想知道吵鬧的人到 04/14 20:18
→ tsukushikui:底有沒有責任要出來道歉?還是只是在背後告人就沒事? 04/14 20:19
推 Aramary:吵鬧該受怎樣的處罰是一回事 PO影片是一回事 04/14 20:19
→ Aramary:就像學運吧... 政府犯錯是一回事 侵占公署犯法是一回事... 04/14 20:20
→ Aramary:雖然犯一個小錯來阻止人家犯更大的錯 但不能說小錯不是錯 04/14 20:21
→ larenz86:看到侵占公署就笑了,媒體洗腦的還真徹底 04/14 20:22
→ Aramary:我不曉得現在用什麼來告啦 = = 抱歉不像樓上閒到整天關注 04/14 20:24
推 tsukushikui:我知道是兩回事,所以才問吵鬧到底應該受到怎樣的處罰 04/14 20:25
→ Aramary:可用圖書館禁止往來名單? 但總之也要圖書訂定相關規定? 04/14 20:27
推 larenz86:沒有整天啦,只是比不知道還亂說的多關注一點 04/14 20:27
→ Aramary:舉個例子而已 正義魔人看到就要高潮XD 真是憂國憂民阿 04/14 20:30
推 yuzuki:在公開場合也算隱私嗎? 04/14 20:31
推 larenz86:先扣整天閒閒再扣正義魔人的帽子,你就這麼禁不起打臉嗎? 04/14 20:31
→ Aramary:抱歉別激動 我不該惹學運激情份子 囧 04/14 20:32
→ nahsnib:然後現在再扣一個學運激情份子的帽子(笑 04/14 20:36
→ tsukushikui:WOW,我知道侵占公署罪是戒嚴時期的法律就是學運激情 04/14 20:45
→ tsukushikui:份子了,真開心:D 04/14 20:45
→ tsukushikui:回到圖書館這部分,已經寄信給圖書館館方,等待回覆中 04/14 20:45
噓 kevin20541:這年頭沒常識被戳破就說對方整天閒閒 真是好棒棒 04/14 20:51
→ kevin20541:我不是學法律 但我覺得這篇跟我過去親身碰到的也差太多 04/14 20:53
→ kevin20541:那在公共場合拍照錄影拍到路人不就侵害人家隱私? 04/14 20:53
噓 cains216:原原po別緊張~ 04/14 21:16
噓 peter210821:哪個法研所刑法組的可以出來說一下嗎?我實在不相信法 04/14 21:24
→ peter210821:研所的法律見解低落至此,本案會構成誹謗? 04/14 21:24
噓 peter555565:哈哈哈,侵占公署讓我在期中的壓力下微笑了一下 04/14 21:42
→ sbtiagr:侵占公署 XDD 04/14 21:50
噓 peter555565:本案也完全沒有"合理隱私期待",不知道怎麼算隱私@@ 04/14 21:55
噓 toneydouglas:純噓Aramary 說不過人家就亂扣帽子 04/14 22:08
噓 cyanc:你好棒棒 04/14 23:04
推 tsukushikui:再高調一下,有被吵到的同學們建議可以寫信給圖書館 04/14 23:50
→ foxoh:難怪大家都是怕妳不是尊敬你 04/14 23:50
→ starsnight:估狗了一下 原PO怎麼每次自屆時唸的研究所都不一樣O_o 04/15 00:04
→ eliahlin:因為是台大伊布啊可以進化成各種系的神奇寶貝 04/15 00:24
噓 weeq:ㄏㄏ 每次讀的研究所都不一樣? 04/15 00:33
→ spurs2120:跟Aramary認真就輸了 04/15 00:48
推 Aramary:larenz86沒提出方法回應tsukushikui的問題,如何制裁鬧事? 04/15 00:56
→ Aramary:學運侵占公署就是以一惡作為手段抵制一惡(馬囧濫權) 04/15 00:57
→ Aramary:如果學運激情分子認為這是可以的 04/15 00:57
→ Aramary:那麼大概對於將鬧事者po網作為手段也是可以的吧? 04/15 00:57
噓 superpuppy:樓上把兩者比對的脈絡簡化成這樣.....實在很難跟你解釋 04/15 00:58
→ superpuppy:原PO你到底是三民主義研究所還是法研所阿?? 搞得我好亂 04/15 00:59
→ superpuppy:阿! 04/15 00:59
→ larenz86:你在講什麼啊???? 我從頭到尾沒有要回ts的任何一句 04/15 01:05
噓 larenz86:沒提出方法??我在這篇只回應(打臉)你一個人耶 04/15 01:07
噓 larenz86:什麼一惡抵一惡?我根本沒表達意見認為可以,連這也要扣帽? 04/15 01:13
→ larenz86:扣帽子的,你會不會太跳針啊? 04/15 01:13
噓 larenz86:一句話,我在這篇只想打你臉(侵占公署),其他都與我無關啦 04/15 01:15
推 s33johnny:原原po我再次重申我已經針對我的不當舉動道歉並願意負責 04/15 01:35
→ s33johnny:。但我也希望那天干擾到在場所有人的那位先生出面為同 04/15 01:35
→ s33johnny:學、館員跟校警說明。 04/15 01:35
→ wlnc5566:----------------------------------------------------- 04/15 01:38
→ tsukushikui:我沒有要larenz86回應我的意思喔ww被打臉不要賴到我身 04/15 01:42
→ tsukushikui:上謝謝 04/15 01:42
→ tsukushikui:大推s33johnny上面三行 04/15 01:43
→ Aramary:larenz86別太激動 就算回應我也不必噓此文... 原po無罪阿 04/15 01:59
→ larenz86:激不激動都給你說啦,噓此文又何妨? 回應你就叫激動喔? 04/15 10:15
→ larenz86:不是你先跳針亂扣帽子我還需要出來回應嗎?很無言耶 04/15 10:17
噓 larenz86:純噓某人而已~難道現在連按推或噓的自由都沒有了嗎? 04/15 10:29
推 Aramary:對不起...你贏了 拜託不要來侵占我家 04/15 13:35
噓 trees880098:公共場所大聲咆哮(和周遭人都不同的行為模式)應該有 04/15 20:28
→ trees880098:引人注目的預見,很難主張有隱私期待吧ㄏㄏ 04/15 20:28
推 a0652qj:Aramary 其實你輸的原因是因為 現在沒有侵占公署這東西 04/15 22:36
推 Aramary:我有在follow新聞好嗎 也早就知道那條法沒了... 04/15 22:56
→ Aramary:指示我不知道政府改用哪條罪告 所以才那樣說 04/15 22:57
→ Aramary:一堆高潮哥逢馬必反 把他們釣來玩玩也不錯 04/15 22:58
推 baptism:原PO確實有考上台大法研 04/16 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