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nahsnib:就算是為了緊急避難而必須犧牲人民的權利也必須有法源, 06/15 08:53
→ nahsnib:沒有法源是不可能做那種事的 06/15 08:53
警察進入校園犧牲了什麼權利?
噓 endlesschaos:你又知道林飛帆或柯文哲上台後不會有規範? 06/15 10:43
很多人這麼期望啊,又不是我說的
推 lswlsw258:1 06/15 12:58
→ a11716425:整天在那邊懷疑政府 滿嘴人民的 在不會思考這些勒 06/15 13:46
→ a11716425: *才 06/15 13:47
噓 steve1012:沒有依據本來就不能進來 06/15 13:51
才沒有這回事,那只是大家的幻想
噓 Terrance:那有沒有聖誕老人 06/15 14:10
→ sbtiagr:第59條明顯是授權校長"同意"軍警入校才可入校 問題是哪天 06/15 15:37
→ sbtiagr:不小心我們的校長跟當權者達成恐怖協議 不就...? 06/15 15:38
噓 chad0617:呵呵 06/15 15:47
→ roccqqck:本來就要同意 不然只能有校警隊跟教官 06/16 02:16
推 CassSunstein:幾乎沒有人看懂黑雲說法的合理性與楊泮池嘴砲之故~嘆 06/16 04:27
→ CassSunstein:黑雲看是不是要解釋再詳細一下~不然很多網友慧根尚淺 06/16 04:28
→ CassSunstein:提示:sb說的是關鍵~該不會一堆網友納悶哪來的59條吧? 06/16 04:30
→ CassSunstein:59條授予校長獨斷權 大家可藉要點限縮牽制校長的獨斷 06/16 04:32
→ CassSunstein:如今楊泮池撤案 大家若欲藉要點防校長獨斷就沒法源了 06/16 04:34
→ CassSunstein:結果校務會議上一堆蠢貨不曉得59條依然可使警察入校 06/16 04:35
→ CassSunstein:干涉校內集遊->完全靠楊泮池本人裁量允許即可!一旦楊 06/16 04:36
→ CassSunstein:說我就是覺得在傅鐘集會很吵而請警察入校~各位~你們 06/16 04:37
→ CassSunstein:除了嘴巴嚷嚷楊違憲 屆時連指摘楊違法的"法源"都沒! 06/16 04:38
→ CassSunstein:若有此要點 且在要點中規定警察入校的同意程序是校長 06/16 04:40
→ CassSunstein:+社會系教授+法律系教授+..同意才可 這不更保障集遊? 06/16 04:41
→ CassSunstein:這樣的話 靠楊一個人同意警察也不行 楊就違反要點!!! 06/16 04:41
→ CassSunstein:一堆腦袋有X的師生/網友以為楊撤案 就可保障校內集遊 06/16 04:45
→ CassSunstein:簡直滑天下之大稽!台大某規程授予校長片面的同意警察 06/16 04:46
→ CassSunstein:入校權 使楊可不受任何其他師生干涉的第59條 校務會 06/16 04:47
→ CassSunstein:議中一些腦袋有X的蠢傢伙 到底是知不知撤案的嚴肅性? 06/16 04:48
→ CassSunstein:楊講得一口嘴砲!事實上就是撤案後他的獨斷權就照舊了 06/16 04:49
→ CassSunstein:所以網友是期待楊的人治善意 而不思要點的法治制衡?? 06/16 04:52
你說得真詳細!! 多謝你的補充XD
→ anonymoushdc:應該是期待楊連59條一起廢 06/16 14:03
※ 編輯: a5378623 (140.112.218.91), 06/16/2014 18:3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