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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的風向已經變了 潮水已退 各位的褲子都被沖走啦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MOt2l9Y ] 作者: capsspac (上鎖的房間)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台大教授葉丙成質疑:無罪推定適用食品業 時間: Sun Dec 6 07:18:03 2015 udn 台大教授葉丙成質疑:無罪推定適用食品業嗎? 頂新劣油案法官根據「無罪推定原則」判頂新一審無罪,但台大電機系教授葉丙成稍早在 臉書上貼文指出,台大校長楊泮池轉了一封曾在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任職官員的 朋友信件給他,內容提及法律上無罪推定原則,不該是用食品和藥物等受管制行業,「若 台灣法律不改變,黑心食品問題必會層出不窮」。 台大校長楊泮池日前公開宣示台大「無限期」抵制頂新商品,葉丙成在臉書上說,他昨日 在台大管理論叢時向楊泮池詢問此事,楊泮池表示,作為一個醫師、師長,不能忍受讓學 生吃有問題的東西,若法律無法管,他覺得應靠他自己來改變這現實。 葉丙成說,校長特定轉一封曾在美國FDA任職官員的朋友信件給他,這位朋友提到,法律 上無罪推定原則不該適用食品、藥物等受管制行業,且不應是由FDA事後去舉證食品、藥 物安全性,而是業者要先證明自己的東西合格無虞。 以這次頂新判決而言,葉丙成認為,就無罪推定原則來說,法官判決可理解,但關鍵在於 無罪推定原則是否適用食品業。 【無罪推定原則,是否適用於食品業?】昨天在台大管理論叢 25 週年做專題演講前 ,楊泮池校長也到場開幕致詞。在開幕前,我向楊校長詢問日前報上提到頂新對臺大食科 所針對性裁員的事情。楊校長說這事情是所的層級,他並不清楚。但校長說,作為一個 ... 由葉丙成貼上了 2015年12月5日 http://goo.gl/ysfViY 5.備註: 112圈內教授學生已經為了YA教授吵過一輪了 滿微妙的 真是天才小釣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47.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9357487.A.262.html ※ 編輯: capsspac (140.112.247.48), 12/06/2015 07:19:52
taikonkimo: 我覺得食品業者本來就該自己努力舉證 證明自己 12/06 07:19
diablo81321: 不只食品 跟公害污染有很大關係的都會被這樣質疑 12/06 07:20
cfceo: 中國都判死刑 12/06 07:21
Rowerjacky: 這邏輯比較合理,越多道程序,做無害比做有害還難 12/06 07:21
diablo81321: 所以日本發展一套「流行病學因果關係」 12/06 07:22
ct0304: 不只食品業吧。是每個商人都要有道德啊。明明就這法條怪 12/06 07:22
arrenwu: 所以要修法不是嗎? 12/06 07:23
arrenwu: 偏偏很多人老是喜歡法官當包青天啊 12/06 07:24
illreal: 法律人就是喜歡先自創一些垃圾前題然說再說自己有多邏輯 12/06 07:24
diablo81321: 現在很難罰的原因多半是因為無法證"對人體有害" 12/06 07:25
yuki2474: 立法跟舉證的又不是法官,氣歸氣也要搞對問題的語頭啊.. 12/06 07:26
yuki2474: *源 12/06 07:26
CYL009: 你不是法律系的 滾 12/06 07:31
ja8256: 理組 什麼都知道 什麼都會 12/06 07:44
desho: 歐洲都是有罪推定阿 要先証明無害才能上架 12/06 07:44
hihi29: 法律人比醫師更懂什麼可以吃 好嗎? 12/06 07:53
HenryLin123: 樓上一堆文組崩潰 12/06 07:53
nakaru: 喔,那檳榔、菸先全收了吧 12/06 07:54
nakaru: 以後連賣包裝水的,還要註明一天飲用限制不然中毒 12/06 07:54
nakaru: 各餐飲夜市小吃,如果不完整標示成分到食用建議 12/06 07:57
nakaru: 通通都先來個有罪推定 12/06 07:57
LittleBeauty: 你所謂的垃圾前提就是為了保障人權才設計的 12/06 07:57
LittleBeauty: 難道台灣人一定要審檢合一,回到像包龍星那樣才甘 12/06 07:58
biaw: 首先要保障黨國人渣的人權 12/06 07:59
LittleBeauty: 心? 12/06 07:59
nakaru: 不先去了解到底美國FDA在幹啥,對於訴訟又是什麼地位 12/06 07:59
nakaru: 就在那邊拿著某意見說些跟自己專業無關的話 12/06 08:00
machiusheng: 無罪推定適用有$人 12/06 08:03
nakaru: 台灣從有罪推定進步到無罪推定,再改彈劾主義 12/06 08:03
nakaru: 還不是經過很多年的努力,學的還不是國外那套 12/06 08:04
nakaru: 再改下去就是走向參審制或是陪審制 12/06 08:04
nakaru: 當改成彈劾、辯論模式,就是對有錢人有利 12/06 08:05
nakaru: 照司改會建議改成陪審制更是對有錢人有利 12/06 08:05
Lyon9: 那就是要這樣改的 反正法律就是為了有助民主自由法治社會的 12/06 08:08
Lyon9: 建立 學者 法官就是這樣自許的XD 12/06 08:09
piece1: 請證明吃屎有害,不然遇到奧客加料沒事 12/06 08:10
nakaru: 如果回到有罪推定時代,差不多就是白色恐怖時代 12/06 08:16
nakaru: 只有有人檢舉或檢警懷疑,先抓起來審訊再說 12/06 08:17
nakaru: 提不出反證那就直接判,超省事的 12/06 08:17
joeydai: 那大家都來有罪推定啊,不是很方便嗎?幹嘛只限於食品業?? 12/06 08:18
joeydai: 下次有人看你不爽隨便說你殺人,法官會要你舉證自己沒有 12/06 08:18
joeydai: 殺人喔 12/06 08:19
mecca: 現在根本不是甚麼無罪推定 而是法官完全相信被告 12/06 08:22
qphone: 推 12/06 08:34
ms0499215: 就是文組亂搞才需要理組跳出來 上面文組在崩潰啥 12/06 08:41
joeydai: 說崩潰的要不要舉一點實例,只會戰文組真是好棒棒 12/06 08:44
capitalM: 有一種東西叫舉證責任反轉,無罪推定不能無限上綱 12/06 08:52
刑事訴訟的舉證責任反轉 真是獨步全球的精闢見解 ※ 編輯: capsspac (140.112.4.190), 12/06/2015 08:55:50
kkman2: 痾,保護被告人權不應該因產業而有類別。問題出在法檢、官 12/06 09:02
kkman2: 態度、引用法條錯誤,還有法律制定的不夠嚴謹 12/06 09:02
machiusheng: 朕即法律 來人 拖出去....... 12/06 09:06
M9407120: 法官有本事吃給我看啊 12/06 09:11
kendiv: 講檳榔跟香菸是來搞笑的? 12/06 09:15
olaqe: 本來嘛 無罪推論就是錯的 早點用有罪推論 馬狗就坐牢了 12/06 09:20
rex9999: 什麼叫無罪推定無限上綱? 無罪推定是基本原則啦! 12/06 09:24
ssk888: 法律…科科… 12/06 09:27
dnzteeqrq: =.= 水喔 12/06 09:30
metcc80211: 靠北哦,等過兩年大家發現司法官被起訴,就知道為什麼 12/06 09:58
metcc80211: 了 12/06 09:58
danieljou: 譁眾取寵 12/06 10:06
hcl1023: 論述這些沒用啦,無罪推定適用於紅藍政商企業,結案 12/06 10:17
TheWho: 從檢察官的起訴書所引用的法源就很有問題了 根本試圖脫罪 12/06 10:36
Sevorlaga: 講這些都是廢話 真的敢實踐正義 請判魏應充死刑 ! 12/06 12:12
Sevorlaga: 講這些都是廢話 真的敢實踐正義 請判魏應充死刑 ! 12/06 12:12
valenci: 他根本搞錯無罪推定原則的意義。 12/06 12:19
valenci: 去google「無罪推定」不就知道了,又不是用於於食管跟廠 12/06 12:21
valenci: 商間。 12/06 12:2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capsspac (140.112.4.190), 12/06/2015 13:36:00
kobatodream: 早就說要取暖去八卦 12/06 13:41
amichaell: 八卦版各種神奇發言鍵盤法官 想判死就判死 87 12/06 14:25
ipod89757: 八卦跟NTU風向差好多 ㄏㄏ 12/06 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