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prilMight (AM。)
看板NTU
標題[新聞] 台大澳門僑生陳皓揚殺貓遭退學 提告興訟
時間Thu May 21 17:14:50 2020
台大澳門僑生陳皓揚殺貓遭退學 提告興訟二度敗訴
2020-05-21 14:45 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台北即時報導
台大前澳門僑生陳皓揚虐殺兩隻貓,遭法院依動物保護法判刑定讞,台大也作出退學處分,
但他認為修畢學分已符合畢業資格,提告請求撤銷原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以校方依獎懲
辦法勒令退學合法為由判陳敗訴,經
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廢棄發回,更
一審今再度判陳敗訴,
可上訴。
2015年12月28日,就讀台大化工系的陳皓揚在台北市大安區溫州街以徒手勒頸,以拳頭毆打
腹部,造成棄貓「大橘子」脊椎錯位、神經出血死亡,再將貓屍帶往台大校園「醉月湖」湖
邊丟棄,被法籍王姓女老師目擊,陳遭法辦。
案件爆發後,陳遭受動保團體嚴厲批評,基於報復動機,8月1日在文山區景隆街「動物誌」
餐廳附近,掐住並毆擊店貓「斑斑」致死,將貓屍以腳踏車載往福和橋下新店溪丟棄,讓貓
屍隨溪水漂走,再被法辦。
刑庭法官對他兩次虐貓行為,
各判處有期徒刑6月,訂應執行刑10月,得易科罰金60萬元,
併科罰金35萬元定讞。陳也遭台大以再度違反動物保護法,送獎懲會議處,認定他損害校譽
至深,依獎懲辦法規定予以勒令
退學處分。
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北高行認為,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違反者構成刑章
。陳恣意傷害動物生命,除違反刑事處罰規定外,也損害台大名譽。
他先殺害「大橘子」流浪貓,經處以兩大過兩小過懲處,仍再犯此等法所不容行為,惡性重
大並損害校譽至深,依獎懲辦法勒令退學處分合法,2018年3月29日判陳敗訴。案經上訴,
最高行認為原判決有判決不備理由之違法,廢棄發回更審。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321/4580319
----
剛好看到
也是纏綿很久的事件了唉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5.9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590052493.A.950.html
※ 編輯: AprilMight (140.112.25.97 臺灣), 05/21/2020 17:21:26
→ isaswa: 殺貓比殺人還嚴重 LUL05/21 18:25
→ kabuasua: 纏綿什麼XD05/21 18:42
推 narf: 纏訟吧 05/21 18:47
感謝聰明的兩樓...我忘記我在寫三小...
噓 sealcanada: 1F請舉例殺兩個人不會被退學的案例 05/21 19:16
推 scott123321: 這算是台灣人對廣東人的偏見嗎?廣東人吃貓都習以為05/21 19:42
→ scott123321: 常05/21 19:42
噓 ptlove1222: 不會回廣東吃05/21 20:25
推 MRfridge: 化工壓力大05/21 21:20
→ Daehunny: 所以他仍在台?服刑沒?收押中?已回澳門?斷航無法入境 05/21 21:25
→ Daehunny: ?還想回台大就學?不怕被殺害被虐待? 05/21 21:25
※ 編輯: AprilMight (101.137.46.157 臺灣), 05/21/2020 23:05:10
推 ht91008: 你地唔好屈人地食貓 05/21 23:27
推 ganhua: 垃圾虐貓= = 05/22 00:57
推 zxnstu3104: 退的好 05/22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