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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澳門僑生陳皓揚殺貓遭退學 提告興訟二度敗訴 2020-05-21 14:45 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台北即時報導 台大前澳門僑生陳皓揚虐殺兩隻貓,遭法院依動物保護法判刑定讞,台大也作出退學處分, 但他認為修畢學分已符合畢業資格,提告請求撤銷原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以校方依獎懲 辦法勒令退學合法為由判陳敗訴,經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廢棄發回,更一審今再度判陳敗訴, 可上訴。 2015年12月28日,就讀台大化工系的陳皓揚在台北市大安區溫州街以徒手勒頸,以拳頭毆打 腹部,造成棄貓「大橘子」脊椎錯位、神經出血死亡,再將貓屍帶往台大校園「醉月湖」湖 邊丟棄,被法籍王姓女老師目擊,陳遭法辦。 案件爆發後,陳遭受動保團體嚴厲批評,基於報復動機,8月1日在文山區景隆街「動物誌」 餐廳附近,掐住並毆擊店貓「斑斑」致死,將貓屍以腳踏車載往福和橋下新店溪丟棄,讓貓 屍隨溪水漂走,再被法辦。 刑庭法官對他兩次虐貓行為,各判處有期徒刑6月,訂應執行刑10月,得易科罰金60萬元, 併科罰金35萬元定讞。陳也遭台大以再度違反動物保護法,送獎懲會議處,認定他損害校譽 至深,依獎懲辦法規定予以勒令退學處分。 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北高行認為,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違反者構成刑章 。陳恣意傷害動物生命,除違反刑事處罰規定外,也損害台大名譽。 他先殺害「大橘子」流浪貓,經處以兩大過兩小過懲處,仍再犯此等法所不容行為,惡性重 大並損害校譽至深,依獎懲辦法勒令退學處分合法,2018年3月29日判陳敗訴。案經上訴, 最高行認為原判決有判決不備理由之違法,廢棄發回更審。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321/4580319 ---- 剛好看到 也是纏綿很久的事件了唉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5.9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590052493.A.950.html ※ 編輯: AprilMight (140.112.25.97 臺灣), 05/21/2020 17:21:26
isaswa: 殺貓比殺人還嚴重 LUL05/21 18:25
kabuasua: 纏綿什麼XD05/21 18:42
narf: 纏訟吧 05/21 18:47
感謝聰明的兩樓...我忘記我在寫三小...
sealcanada: 1F請舉例殺兩個人不會被退學的案例 05/21 19:16
scott123321: 這算是台灣人對廣東人的偏見嗎?廣東人吃貓都習以為05/21 19:42
scott123321: 常05/21 19:42
ptlove1222: 不會回廣東吃05/21 20:25
MRfridge: 化工壓力大05/21 21:20
Daehunny: 所以他仍在台?服刑沒?收押中?已回澳門?斷航無法入境 05/21 21:25
Daehunny: ?還想回台大就學?不怕被殺害被虐待? 05/21 21:25
※ 編輯: AprilMight (101.137.46.157 臺灣), 05/21/2020 23:05:10
ht91008: 你地唔好屈人地食貓 05/21 23:27
ganhua: 垃圾虐貓= = 05/22 00:57
zxnstu3104: 退的好 05/22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