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TU10DFLL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校內訊息轉送服務 委託單位: 總務處 事務組 委託人: 吳嘉興 聯絡電話: 33662237 各位親愛師生同仁您好 為響應環保,提倡資源回收再利用,養成節能減碳之習慣, 總務處推動「臺大任我行~二手車租借服務!」活動,鼓勵大家來租借二手車, 共同支持降低校園車輛保有量,減少新車進入臺大校園之機會。 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 一、活動期間:99年9月15日至100年7月31日止,限量30輛,額滿為止。 二、租借對象:限本校在學學生、客座教授、短期訪問學人(須有本校邀請單位人員 會同辦理)使用本服務,且租期內一人只能租借一車。 三、租還車流程: 租車流程: 1.在正常上班時間內(08:00~12:00,13:00~16:30),持臺大證件到水 源校區自行車拖吊移置場辦理。 2.選定合適車輛並確認各項功能齊全。 3.填寫租賃契約書、繳交押金及租金後方可領車。 註:押金收據須妥善保管,以便還車時辦理退還押金。 還車流程: 1.在正常上班時間內(09:00~17:00),到事務組辦理還車手續。 2.還車需備有押金收據,始能辦理押金退還。 3.租借車輛若有損壞,則依修繕費用標準賠償,修繕費用以押金金額為限。 四、租借時間: 租借時間以學期為單位,未滿一學期以一學期計費,租借期間最長以99學年度第 二學期結束日(100/07/31)為限;第一學期為99/09/15~100/02/26,第二學期 為100/03/01~100/07/31。 五、租(押)金:租借人須預繳費用1,000元(包含押金及租金)。 六、保固維修:租借車輛若有責於修理者維修之問題,請攜帶收據至水源校區維修, 保固服務為租借日(含)起算一週。 七、遺失或損壞需負賠償責任:租借期間,租借人對使用租借車輛遺失或損壞需負賠 償責任。租借車輛若遺失,本組將沒收押金;租借車 輛若損壞,則依修繕費用標準索取修繕費用。 八、總務處事務組保有修改活動之權利,如有問題請洽詢3366-2237吳嘉興先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