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校內訊息轉送服務
委託單位: 總務處 事務組
委託人: 吳嘉興
聯絡電話: 33662237
各位親愛師生同仁您好
為響應環保,提倡資源回收再利用,養成節能減碳之習慣,
總務處推動「臺大任我行~二手車租借服務!」活動,鼓勵大家來租借二手車,
共同支持降低校園車輛保有量,減少新車進入臺大校園之機會。
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
一、活動期間:99年9月15日至100年7月31日止,限量30輛,額滿為止。
二、租借對象:限本校在學學生、客座教授、短期訪問學人(須有本校邀請單位人員
會同辦理)使用本服務,且租期內一人只能租借一車。
三、租還車流程:
租車流程:
1.在正常上班時間內(08:00~12:00,13:00~16:30),持臺大證件到水
源校區自行車拖吊移置場辦理。
2.選定合適車輛並確認各項功能齊全。
3.填寫租賃契約書、繳交押金及租金後方可領車。
註:押金收據須妥善保管,以便還車時辦理退還押金。
還車流程:
1.在正常上班時間內(09:00~17:00),到事務組辦理還車手續。
2.還車需備有押金收據,始能辦理押金退還。
3.租借車輛若有損壞,則依修繕費用標準賠償,修繕費用以押金金額為限。
四、租借時間:
租借時間以學期為單位,未滿一學期以一學期計費,租借期間最長以99學年度第
二學期結束日(100/07/31)為限;第一學期為99/09/15~100/02/26,第二學期
為100/03/01~100/07/31。
五、租(押)金:租借人須預繳費用1,000元(包含押金及租金)。
六、保固維修:租借車輛若有責於修理者維修之問題,請攜帶收據至水源校區維修,
保固服務為租借日(含)起算一週。
七、遺失或損壞需負賠償責任:租借期間,租借人對使用租借車輛遺失或損壞需負賠
償責任。租借車輛若遺失,本組將沒收押金;租借車
輛若損壞,則依修繕費用標準索取修繕費用。
八、總務處事務組保有修改活動之權利,如有問題請洽詢3366-2237吳嘉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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