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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76~p286 第8節 監察院 一.地位 (一)國家最高監察機關 (二)憲法修改後已不具備中央民意機構之地位 二.產生方式 (憲法第六次修改以後) 監察院院長,副院長,監察委員改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三.職權 (一)彈劾權 1.對於公務人員違法失職,向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提出 2.經委員二人以上提議,九人以上審查及決定 (二)糾舉權 1.對於公務人員違法失職,向主管機關或上級提出 2.經一人提議以上及三人以上審議及決定 (三)糾正權 1.對事不對人,向行政院或有關部門提出 (四)審計權 (簡單來說就是審查一堆預算) (五)調查權 (六)監試權 (七)提案權 (八)巡迴監督權 (九)受理請願權 四.相關議題 *重要*1.監察委員非民意代表,不具備言論免責權&不受逮捕權 2.不得兼任公職,不得執行業務 p287~p300 地方自治 一.國父說:將地方上的事情,讓本地人民自己治理 均權制度 一.國父說:中央與省之權限採均權制度,凡事務有全國ㄧ制性,劃歸中央, 有因地制宜者,劃歸地方 <接下來就舉例和罵中央集權制...= =|||> 呼~~阿...還有報告...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9.208
evilfun:我們這組都打完了,別組的呢? 11/09 23:33
carpek:中間的考試院消失到哪去了...? 11/09 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