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bertchen (LP小聯盟)》之銘言:
: 認股權好像是權利的一種,
: 那到底算不算是等同於普通股跟特別股呢??
: 每次在搭配的時候就是配不起來…
依IAS要依公平市價入帳~(國際及美國均已入帳)
依中華民國會計準則公報不用入帳~
未執行權利前不屬普通股及特別股
通常認股權為認購普通股的權利
依中華民國會計準則公報認股權應置於股東權益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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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 God Is Myda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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