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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傳播藝術學系日間部系學會會長、副會長選舉辦法 第一條 本系為廣泛選拔優秀學生自治幹部,為師生服務;     培養學生自治能力,陶鑄學生民主理念,     故訂定「圖文傳播藝術學系日間部系學會會長、副會長選舉辦法」。 第二條 系學會會長為學會之領導人,對學會會員負責,     對外代表圖文傳播藝術學系,並執行推動會務;     副會長為輔,協助會長執行上述之事項。 第三條 候選人資格: 一、 具有為全體師生服務的熱忱,高度的責任感與榮譽心。 二、 為新學年之三年級會員。 三、 在學期間無受學校記過處分。 四、 上學期智育成績7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 五、 不得兼任其他社團及學生會負責人。 第四條 選舉方式: 一、 會長與副會長搭配,以「組」為單位進行選舉程序。 二、 候選人採公開登記制,並應自公告日起五日內填具候選人登記表乙式,     向指定處辦理完成登記手續,截止後五日內,集中在本會公開辦理號次抽籤,     不克參加者由本會代抽,經抽籤決定號次後不得撤銷。 三、 候選組別至少應有兩組,若僅一組或無人登記,則由該年級至少推薦一組以上。 第五條 選舉活動: 一、 由現任系會長為總召,帶領系學會幹部負責選舉之實務工作。 職稱 負責職務 會長 1.領導管理所有籌備及選舉活動之進行     2.人力安排調整     3.協助各組企劃     4.協助會議主持     5.為系學會之對外窗口,所有選舉之相關資料均先繳交      予會長再轉由負責知該組做進一步處理 副會長 1.監督及協助會長之職務 公關組 1.負責宣傳之事宜(如:跑班、製作宣傳單…等) 活動組 1.負責候選人號次抽籤之活動安排     2.普選日之活動安排及機動人員(如:監票員、開票員、秩序維持人員…等) 文宣組 1.會議紀錄(改為紀錄負責)     2.張貼及製作選舉相關公告     3.製作選票 二、 符合候選人資格者,皆可自由登記,經系學會審查合格,即可參加競選。 三、 大學部全體同學參加投票。 四、 各候選人須將政見於選舉期間送至系學會經審核整理後統一公佈。 五、 此項選舉計應選出會長、副會長各一名,並於投票結束後, 當場公開開票,以昭公信。 第六條 選舉日期及地點: 一、 候選人資格審查日期:每學年第二學期第十一週。 二、 候選人(及其政見)公佈日期:每學年第二學期第十二週。 三、 競選活動日期:每學年第二學期第十三、十四週。 四、 普選日期:每學年第二學期期末系大會。 五、 投票地點:圖文系系館K4002教室。 六、 以上如有變更另行通知。 第七條 投票方法: 一、 投票時,每人發給選票一張,每張至多圈選一位候選人。 二、 因故不能投票者,不得委推他人代為投票。 三、 選舉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監票員報告主席及原系學會幹部同意, 宣佈部份或全部無效: (一) 選舉票未加蓋本會圖記者。 (二) 圈選之被舉人超出規定應選出名額者。 (三) 選舉票上夾寫其他文字或符號者;但被選舉人有二人以上同姓名, 在其姓名下端註明被選舉人住址,以示區別者,不在此限。 (四) 圈選人之姓名與會員名冊不符者。 (五) 圈印不完整、模糊難辨認者。 (六) 圈印超出圈選範圍或壓線者。 (七) 出現兩個(含)以上圈印者。 (八) 圈選後塗改者。 (九) 沒有圈印者。 (十) 用筆圈寫者。 剩餘選票,於投票結束後,即行當場封箱,以備核驗。 第八條 附則: 一、 為維護系上環境清潔,候選人所發佈之海報或書面資料, 限張貼於規定之佈告欄 或海報牆上,但嚴禁使用強力膠或泡棉膠粘貼。 二、 投票時,場地佈置由系學會負責。 三、 各候選人應於普選結束後次日,將所有競選海報拆除,以維護環境整潔。 第九條 本辦法經系主任核准後實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1.3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