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所以能在神面前成為一個無罪的人,所靠的不是自己的努力,而是對神
的信心。這樣說或許會得罪很多人,因為這似乎否定了他們行善的能力。但行善
只是表面的現象,生命本質的改變才是治標又治本的方法。一個連續殺人犯,當
他被關到監獄,在十年內都不曾再謀害過任何一個人,並不代表他真的改過自新
了,他出獄後可能繼續重操舊業。真正的改變不單是行為上的矯正,還必須是從
心裡的轉變。
我再用一個簡單的例子,說明罪人為何無法靠自己避開地獄的刑罰,而需要
神的介入。一個被判刑的犯人沒有能力靠自己的行為,解除刑罰對他的限制;照
樣,一個罪人,無法靠自己避開遠離神的後果。因此罪人唯有緊緊地抓住神伸出
的拯救之手,才能得救,而這就是我所說的信心。這種信心至少含有兩個意思,
就是相信和信靠。第一,你必須相信神藉著耶穌來拯救你,接受耶穌成為你的救
主。第二,你要全然地依靠耶穌,讓他來掌管你的全人,就是說依照神的話(也
就是聖經)來過每一天的生活,並接受神所賜的聖靈,進入你的裡面。
這就是聖經所說,罪人必因信稱義的意義。但切記,因信稱義只是個開端,
聖經上還告訴我們,義人必因信得生(the just shall live by faith)。這是個
偉大的真理,但常常被我們忽略。在生活中的每一件大小事上,我們都應該依靠
對神的信心而活。換言之,我們不單在禱告、敬拜神時,要有信心;在和人聊天
、吃飯、睡覺時,也要有信心。聖經甚至說,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一個又瞎又聾的人坐在鐵軌上,若此時有人用特殊的方法告訴他火車即將過
來,他若真的相信這句話,一定會做出反應。當一個人對神有信心時,也會有所
反應。當我們真正相信所做的一切,將來都要一一被審判時,我們一定會更謹慎
地考量每件是該不該做。同樣的,當我們相信耶穌能救我們脫離罪惡、改變我們
的生命,而且我們也樂於接受這種改變時,我們的生活舉止必定會有所改變。若
是一個人聲稱自己對神有信心,但他卻縱情於酒色之中、生活放蕩不羈,那麼他
所宣稱對神的信心,都是假的。
切記一點,對神的信心不是指相信某些條例的教義,而是與神建立關係。但
教義仍是非常有價值的,它提供我們和神建立關係的指導原則,並增進我們對神
有更深的認識。教義像是個地圖,給我們一個大方向,顯示出全面的輪廓,但光
看著地圖只能增加我們對那塊土地的常識,唯有我們親自去按著地圖,實際上走
過每一塊土地,我們才能親身感受大地之美。也唯有我們按著教義標示出的方
向,親自去認識神、經歷神,體會神的公義、神的愛、以及他為我們所預備的生
命是何等的豐盛,我們才和神有實質的關係。
其實我們每一日的生活都活在信心之中。當你搭捷運時,你不會親自的檢查
你所搭乘的列車,因為你相信捷運的安檢人員已為你做好必要的檢查。你睡覺
時,不會仔細地去量測計算房間會不會倒塌,因為你相信工程師的設計及工人的
施工。這些日常生活的信心,主要是來自你的歸納。你已經搭乘捷運上學搭了三、
四年,未曾遭遇什麼嚴重的事故,因此你相信下一次去做也不會有事。同樣的,
你在你的房間已睡了上千次的覺,它都未曾傾倒,因此你相信今天也不會。我們
對神的信心也和這些例子類似,是透過每日的經驗累積而成的。不同的是,人難
免有疏失的時候,但神總不誤事。
並不是每一個基督徒都能在一開始,就能全心相信並依靠耶穌(雖然這是一
件很美的事)。但是若你願意去認識神,試著開始讓祂掌管你,我相信在每一天
生活中,你會累積對祂的信任,漸漸地,就能全然地信靠祂,順服在他的掌管下。
聖經中有一個人跑來找耶穌,耶穌問他說你相信我嗎,他回答:「主阿,我相信,
但我的信心不夠,求主給我更大的信心」。你若是和那個人一樣,今天就可以開
始向神禱告,祈求神在每一日的生活中,漸漸對他愈來愈有信心,成為一個憑著
對神的信心而活的人。義人必因信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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