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這一系列文章的最後一段了
PO完後我就要出發前往成功嶺
這四年中和大家相處的時間一下就過了
希望這些分享能對一些人有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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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一談到基督教,就想到耶穌說的一句話,「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
也轉過來由他打…要愛你們的仇敵」。有些人認為這是一種誇張的表示法,有些
人認為這是一種迂腐的愛,還有些人覺得這種標準過高,不是一般人能達到的。
首先要澄清的是,愛和情感上的喜歡是不一樣的,情感上的喜歡會隨著時間
或情境而改變,但愛是一種決定,一種態度,一種獻身,甚至是一種犧牲。就像
我們愛我們的父母親,並不代表我們無時無刻都強烈地感受到對父母的喜愛,和
他們相處也不見得一直都是愉快的。但我們愛他們,對我們而言是自己的決定,
表現出來則是一種態度,甚至願意為他們犧牲自己的歡樂。
客觀的來說,天下的父母親可能不都是可愛的,有些甚至對我們造成傷害。
但因為我們和他們之間有親子的關係,在正常的情形下,我們仍是愛他們的。(人
離開神後,造成了許多悲劇,其中親子關係變質的也不少)夫妻間也是如此,偶
爾會有爭執,甚至衝突,然而彼此仍是深深地相愛。
因此當我們說要愛仇敵時,不是要我們免強自己去喜歡那些得罪你的人,而
是選擇以一個「愛的態度」去對待他們,這種態度可能需要自我犧牲。舉例來說,
在公家機關辦手續時,常常會碰到態度不好的櫃檯人員,有時甚至會無故地挨
罵,這時候你可以選擇怒目相對,甚至對方發生爭執,抒發心中的不滿與憤怒。
雖然你可以正當地發洩你不滿的情緒,但你也可以選擇用愛心包容他言行舉止的
失禮之處,甘願為了愛他而犧牲自己。
神創造我們,賜給我們一切美好的事物,我們卻選擇離開祂,不再愛祂。聖
經甚至用妻子背叛丈夫的例子來描述神的感受。想像一下,當你深愛一個人,並
用盡心力為他預備一切,到最後他竟然背叛你,去愛別人,而不再愛你,那樣的
滋味如何。神愛我們,但我們卻選擇離棄祂,從某個角度來說,我們是神的仇敵,
他有足夠的理由審判我們、不理我們,但祂卻選擇了繼續愛我們,甚至犧牲自己。
電影「王牌天神」中有一段耐人尋味的對白。飾演新聞記者的金凱瑞因為工
作屢屢遭遇挫折而抱怨上帝,於是上帝和他交換位置,讓他體會一下當神的滋
味。上帝特別聲明兩個原則,其中一個是不能去改變人的自由意志。之後幾天,
當他的女朋友選擇離開他時,他用盡各種方法都無法挽回,於是他問上帝一個問
題:「我如何能使我的女朋友愛我?」上帝回答他:「這是一個好問題,當你發現
時,記得告訴我一聲」。神位什麼不使用自己的能力,讓我們必須愛他?因為愛
是一種選擇。神選擇愛人,並為人犧牲,但他並未強迫人選擇愛祂,而是為人預
備了一份禮物,讓人自己選擇要不要去接受。
當我們選擇重新回到神的掌管,接受神的救恩時,神不但要我們愛祂,同時
也要我們愛其他的人,甚至愛那些曾經得罪過我們的人。而基督徒之所以這麼
做,不是因為要表現出卓越的道德心,或是展現自己寬容的度量。基督徒之所以
能愛仇敵,是因為他已被神寬恕,而這位寬恕他的神也希望他能寬恕那些得罪他
的人。
談到愛的時候,一定牽涉到愛的對象,因此基督徒要有團體的生活(也就是
所謂的團契),並在這個團體中,確實地落實彼此相愛,也唯有在團體中,才能
真正地學習、體會愛。在這樣的一個團體中,有著各式各樣的人,但這些人有一
個共同點,就是他們都接受了神無條件的寬恕和接納,因此他們也應該並能夠以
「愛的態度」彼此相待。聖經告訴我們,「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
是愛」。耶穌也說:「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
了」。基督徒若連其他基督徒都無法去愛,那如何談得上要去愛仇敵呢,這不過
是自欺欺人罷了。若連看得見的人我們都無法愛,那談何去愛那我們看不見的神
呢。
神愛我們,當然希望我們也以愛回應。在神所賜給人的所有誡命中,耶穌說
其中最重要的是「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其次是「愛人如己」。一
個人唯有真正地愛神,他才能真誠地以正確的態度愛人。同樣的,一個對人沒有
愛的人,也不是一個真正愛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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