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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甲請某乙代寫書信,信尾自己蓋上姓名章,則該書信之內容根據民法規定,應為 某甲或某乙之意思表示? 2.民法規範當事人間之權利義務,權利係享受特定利益的法律之力,有債權及物權之分, 請分別說明其意義及區別。 題目非由任何教科書習題出來,請同學自行讀書準備。 T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22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