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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三屆國立台灣大學生醫電子與資訊學研究所所學會改選會長一名。   任期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一日起至一百年一月三十一日止。 二、投票日期: 定於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四日(週一)上午九時至下午七時 選舉人以台大生醫電資所學生為限。 三、會長候選人資格: 凡台大生醫電資所學生,不限年級,只要有服務熱誠及意願者即有參與選舉權利。 四、即日開始接受登記,登記時間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五、選舉規則: (1)多人選舉規則 若有多組候選人角逐,總票數需超過碩士班學生總數的五分之一,始為有效選舉。若 未超過五分之一票數者,於投票日之後擇日再次舉行投票。若仍未超過比例,則由原任學 會開會決定之。若為有效選舉,則由獲得相對多數票數者當選為新任所學會會長。如遇兩 組或多組候選人因票數相同而無法決定,則相同票數候選人於投票日之後擇日再次舉行第 二次投票。 (2)單人選舉規則 若只有一組候選人,則圈選贊成與反對兩項。若總票數超過碩班人數五分之一,且贊 成票多於反對票,則此組候選人當選為新任會長。若總票數未達碩班人數之五分之一,或 是雖達五分之一,但反對票多於或與贊成票票數相同者,交由原任所學會開會另作決定。 (3)無人登記選舉規則 若無人登記候選人,則由該年度碩班新生推選一人接任會長,經由原任所學會開會同 意後即為新任會長 六、宣傳: (1)宣傳期間各組候選人所進行宣傳方式不限,以不妨害系館整潔及秩序為原則。 (2)宣傳期間如有必要張貼海報,須經系學會蓋會章以示核可,並經學會指示張貼。 (3)宣傳期間應盡量避免對他組候選人的攻擊言論,以不傷系上同學間和氣為原則。 (4)在宣傳期過後各組候選人需將宣傳文件清理乾淨,以維持系館整潔。 七、備註 本公告如有不詳盡之處,經原任所學會討論後得隨時修正之。任何相關問題,原任 所學會保有最後決定的權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74.13 ※ 編輯: carrie0905 來自: 140.112.174.13 (12/18 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