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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TUBIME-99 看板] 作者: bjo4305 (大叮噹) 看板: NTUBIME-99 標題: [公告] 這年頭腳踏車越來越難生存了阿....唉唉 時間: Tue Sep 25 22:27:23 2007 交通規則修正10月出爐 最高罰600 交通部、警政署聯手推動的自行車政策,即將於10月底出爐,大幅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除維持現行規定,腳踏車行駛一般道路不得闖紅燈外,另增二段式左轉,經斑馬線穿越 道路時需下車以推行方式前進、必須要有安全配備,沒有前後燈照明者,晚上不能騎上路 等。違者罰款300元至600元。 交通部強調,自行車政策的最大意義,是要建立「腳踏車是交通工具、不是行人」的觀念 ,而且現行道安規則原就定義自行車為「慢車」,加上越來愈多的國人上下班、上下課, 以腳踏車為交通工具,因此決定修法,加強管理。 自行車分三種 電動只能騎慢車道 警政署和交通部已多次開會討論,決定共計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十餘條,明文規定腳踏 車行駛除要繼續遵守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不能闖紅燈、逆向行駛、行駛或穿越快 車道,還新增腳踏車二段式左轉,經人行道穿越道(斑馬線)穿越道路時,應下車以推行 方式前進。違者將懲處300元至600元罰款。 自行車政策也明定,自行車分三類,腳踏車和電動輔助自行車可以騎上慢車道、騎樓和人 行道,但電動自行車只能騎在慢車道。 隱形車道 停車格外1公尺?未定案 另外,警政署也主張騎士要強制戴安全帽,並提出「隱形車道」概念,限定自行車在慢車 道時,要距邊線、側溝、停車格外一公尺內行駛,但由於不會特別畫出車道線,等是於隱 形車道的概念,想要讓腳踏車路權予以明確規範,腳踏車專用道等,則不受此限制。但交 通部對強制安全帽和隱形車道都持保留態度,尚未定案。 嘖嘖~~ 政府也太缺錢了吧..... 連我們這些窮困的小大學生也要坑....=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65.131
geniuswang35:對...我覺得我們要出來抵制一下 我是說真的~~ 09/25 22:33
chaochienyao:學校裡應該不算吧!!?? 09/25 22:46
lonelychris:一定要抵制的啦... 09/25 23:37
skywalker353:這政策是不想推廣自行車吧 09/26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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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08060204:前後照明設備... 可以綁手電筒嗎? 09/26 00:31
angelwing12:XD 誰懂那是什麼解釋一下阿@@" 09/26 00:46
newbieha:不太懂二段式左轉...... 09/26 18:15
aldreamp:前後照明設備 要錢吧? 一定有人會偷那個~ 09/26 19:00
newbieha:前面裝個腳踩燈(是這樣說?)後面貼個反光板XD? 09/26 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