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94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借用學位服方式。
依據:本校學、碩、博士服借用要點。
公告事項:
一、借用地點及連絡人:
(一)文、理、工、生農、管理、電資、生科、社科學院(社會系、國發所、新聞所)
畢業生請至校總區保管組倉庫辦理借用(位於行政大樓後方進修推廣部大樓旁,即理髮廳
斜對面); 3366-5079李明修先生。
二、借用期間及借用手續:於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
),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借用。
(一)以班為單位統一借用:請班代或代借人於4月26至28日至借用地點領取「借用學位ꨊ 服名冊及借據」填寫後於5月10日前交回,俟5月17至19日繳交
學位服清潔維護費,再持繳款收據領取學位服。
(二)個別借用:請於5月22日至6月3日上午12時(醫、公衛學院借至6月2日)至借用地點
繳交學位服清潔維護費(學士服100元,碩士服150元,博士服200元),
再持繳款收據及畢業生本人學生證由經辦人審核後填寫借據及領取學位服。
三、歸還期間: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至原借用
地點歸還。
四、逾期歸還:逾期歸還者,每逾1日罰繳滯還金新台幣50元(未滿1日以1日計,不含
例假日);未歸還學位服及繳清滯還金者無法辦理離校。
五、注意事項:
(一)學位服數量有限,延畢生須至6月2日學位服有剩時才可辦理借用。
(二)已辦妥離校手續之畢業生欲借用學位服,需另繳押金(學士服750元、
碩士服1,300元、博士服2,200元)。
(三)學位服長短如不合身,請與同學互換,嚴禁自行剪裁,唯尺寸仍有不合或破損情況
,請逕至借用地點更換。
(四)學位服應妥善保管使用,請勿自行洗燙,如因而造成褪色暈染或有毀損霉爛等情事,
按下列金額賠償:
1、學士服每套750元(帽250元、披肩150元、袍350元)。
2、碩士服每套1,300元(帽250元、披肩500元、袍550元)。
3、博士服每套2,200元(帽250元、披肩550元、袍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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