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TUBS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http://cashier.cc.ntu.edu.tw 1.自92學年度起,本校學則第十二條新增規定:已完成註冊手續之學生,若有依規定 應向學校繳納之學分費尚未繳清或向學校借閱圖書逾期未環或未依規定繳納滯還金 或賠償費用者,次學期不得註冊;若為應屆畢業生,則暫不發予學位證書。 2.本校學雜費代收銀行自91學年起改為中國信託銀行,繳費方式增為五種:臨櫃、(  含中信及郵局)、ATM、網路、電話語音、匯款。繳費方式說及第一階段注意事  項印於繳費單背面,繳費二聯單正面所印繳費期限等注意事項,請同學詳細閱讀並  遵照辦理。 3.請大四及延畢同學至系辦公室領取繳費單  繳費期限:1/5 ~ 2/1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