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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公告調整本校舊生、延畢生(依系所修業年限未畢業學生)申請住宿方式, 自96學年度起施行。 依據95年11月14日95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會議記錄: 優先照顧大一新生住宿權益, 有關舊生、延畢生(依系所修業年限未畢業學生)申請住宿方式調整如下: 1.96學年度第1學期之舊生、延畢生抽籤均抽候補順序號,於新生進住後再依序號遞補。 2.舊生候補優先於延畢生,外籍生優先於本地生。 3.延畢生抽籤順序為 (1)身心障礙學生 (2)低收入戶 (3)僑生、外籍生 (4)離島及原住民學生 (5)跨國雙修學生及交換生 (6)不可抗拒因素休學或降轉學生 (7)其餘雙修學位、輔系、修教育學程等原因達修業年限而未畢業之學生 (8)自願休學或降轉學生 公文公告於系/所佈告欄,謹請參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0.254.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