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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學生辦理97學年度第一學期汽車停車證應行注意事項 一、辦證者需先上網登錄,才能參加抽籤: 住宿同學不得辦理汽車停車證;非住宿同學申辦汽車停車證者,請自97年08月10日起 至97年09 月15日止,上本校服務資源之停車證申請系統( https://mis.cc.ntu.edu.tw/mpark/ )登錄,事務組將於97年 09月16日上午10時在計資 中心進行抽籤,並於當日下午一時公布中籤名單,若作業提前完成,則提早公告。 二、中籤者不得要求更改停車區域: 中籤者不得於繳費領證時,要求更改停車區域;若原上網申請之車籍資料有誤者, 應於辦理停車證前,攜帶證件至事務組辦理變更登記。 三、申辦停車證之順位與辦證之手續: 1、中籤者及候補者請依下表時間之每日08:30-12:00及13:30-19:00,惟09月24日至 16:00,持本人身分證、駕駛執照、行車執照(限本人或配偶)、學生證、學雜費繳費收據 ,至華南銀行台大分行地下室(電話:33665226。)辦理繳費及領證手續。 2、如本人無法親自辦理,可委託他人代辦,但仍應出具證件正本以供查驗,不得以影 印本代替。 3、逾期未申辦者,視為棄權。事務組將於原辦理停車證時間之次日在事務組網頁公告 候補名額辦理遞補。若部分停車區抽籤人數少於預定發放停車證數,所餘之空位,事務組 將於 97年 09 月 24日受理其他區域未中籤之同學辦理候補,先到先辦,額滿為止。(註: 未中籤同學請列印攜帶未中籤單) 4、請依申請之停車區域停放,不得互停。各停車區之正取、候補名額,請上本校停車 證申請系統﹝https://mis.cc.ntu.edu.tw/mpark/﹞查詢,總務處??車位控管之需,依實 際情況核發候補汽車停車證之數量。 區域 時間 停車區 97/9/18(四) 公館停車場、生技中心 97/9/19(五) 新生停車場及語言中心 97/9/22(一) 國家地震中心、水源校區 97/9/23(二) 公館、語言中心、國家地震中心、生技中心、新生地下停車場候補 者 97/9/24(三) (本日下午至16:00) 水源校區候補者、抽籤人數少於預定發放停車證之停車區 註:辦證當日遇颱風停止上班、上課,辦證日期則另行公告於校園公佈欄及事務組BBS網 頁。 四、申辦停車證之有效期間與費用: 本期學生汽車停車證之有效期限,自97.10.01至98.2.28止,為期5個月。清潔維護費 需一次繳清。申請公館、水源、國家地震中心及生技中心等外圍停車證者,其清潔維護費 日間為1,500元,全日則為2,500元;申請校總區內語言中心前及新生地下停車場停車證者 ,其清潔維護費日間計3,500元,全日則為5,000元。申辦校總區內語言中心前及新生地下 停車場之停車證者,除停放於各停車場外,車輛不得進入校總區停放。 五、申請生技中心旁及國家地震中心旁之停車證者,需另行申請感應卡: 申請生技中心及國家地震中心之汽車停車證者,因需使用感應卡進出。故申辦該區之 停車證者,需另外繳交感應卡之押金300元,以便核發感應卡。至於原舊卡持有者,得於 97年10月01日起攜帶舊卡及押金收據正本至總務處事務組辦理退費。 六、辦理公館及新生地下停車場停車證者,應自備悠遊卡辦理門禁進出之設定: 辦理公館及新生地下停車場之停車證者,請自備悠遊卡辦理進出門禁之設定。公館停 車場悠遊卡設定,可於辦理停車證時一併設定;至於新生地下停車場悠遊卡之設定,則請 於辦證後,至新生地下停車場管理員室辦理設定。 七、感應卡及悠遊卡之效力,視同停車證: 感應卡及悠遊卡視同停車證不得轉借他人使用,一經查獲,除撤銷原申辦之汽車停車 證外,並得移送學生獎懲委員會處理。 八、停車證請懸掛於前擋風玻璃之明顯位置: 請將過期車證取下,並將當期之停車證懸掛於前擋風玻璃之明顯位置,裨利於辨識, 以免因攔檢而造成駕駛人之困擾。 九、停車場客滿時,不予補償,惟有車證者,得優先進入停放: 本校各停車場偶有客滿情形,於客滿而無法停車者,依規定不予補償。如於停車場客 滿而需停車者,敬請耐心等候,或聽從管理人員之指揮,進入停車場停放。 十、學生停車場之種類及預定核發之車證數: 學生外圍停車證分為國家地震中心旁、生技中心旁、公館及水源校區四種,校內停車 證則有語言中心前及新生地下停車場二種,預定發給停車證數如下: 位置 停車區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外圍 公館 250 正取名額未於規定時程辦理車證者,由事務組 另行公告備取名額辦理遞補。 水源校區 210 國家地震中心旁 95 生技中心旁 40 校內 語言中心 100 新生地下停車場 15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0.25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