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及班代
請轉知 相關外國學生工作許可證申請事宜.
申請程序:
(1)填寫申請表及檢附相關應備文件。
(2)經就讀系所同意,於申請書上加蓋系所戳章或指導教授戳(簽)章。
(3)附上系所或相關單位開立之相關證明文件(見應備文件第7點)。
(4)持申請表及前項證明文件至國際學術交流中心加蓋戳章(約需2-3個工作天)。
(5)將申請表及所有應備文件送至職業訓練局收件窗口辦理或掛號郵寄至職業訓練局,收
件人註明﹕職業訓練
局綜合規劃組(申請外國專業人員)收。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地址﹕103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83號一樓
電話﹕02-85902567
詳細相關準備文件及資訊請上台大國際學術交流中心網站:
http://www.ciae.ntu.edu.tw/Chinese/foreign_nationality/voucher02.asp
本學院國際交流中心負責人:曾書嫻3366-2007分機209
系/所辦公室 謹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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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4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