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pandol (海藍)
看板NTUBST98
標題[情報] 學分減修申請
時間Tue Jul 26 16:37:47 2011
各位同學:
依校方規定,大一至大三每學期最低需修滿15學分,大四須修滿9學分。
同學若有意於100學年度第1學期辦理
減修學分,請依照本系規定填妥附檔之
減修申請書,
於8月26日前送交系辦公室,以便召開課程委員會討論。若對學分認定有疑問,可攜帶成績
單至系辦公室向林小姐詢問。
系辦公室林蘭砡敬上
附檔
http://ppt.cc/;1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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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32.9
推 LUSRICH:我要快點大四!! 07/26 20:24
→ rapandol:你可以申請減修XDD 07/27 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