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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 依校方規定,大一至大三每學期最低需修滿15學分,大四須修滿9學分。 同學若有意於100學年度第1學期辦理減修學分,請依照本系規定填妥附檔之減修申請書, 於8月26日前送交系辦公室,以便召開課程委員會討論。若對學分認定有疑問,可攜帶成績 單至系辦公室向林小姐詢問。 系辦公室林蘭砡敬上 附檔 http://ppt.cc/;1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32.9
LUSRICH:我要快點大四!! 07/26 20:24
rapandol:你可以申請減修XDD 07/27 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