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MingTung 看板]
作者: mentality (men) 看板: MingTung
標題: Re: 到底該不該總辭咧?
時間: Sat Jan 16 22:13:05 1999
※ 引述《lw (小廣)》之銘言:
: ※ 引述《Lucciffer (墮落,是為了救贖)》之銘言:
: : 我以為是不用了...因為我們也不是內閣制,
: : 現在總統又有行政院長任命權,
: : 之前的是釋憲387是因為還沒有第四次修憲的的緣故吧(有點口吃..抱歉)
: : 總之什麼制度就該像是什麼樣子才對, ^^^^
: : 我們目前四不像的樣子啊...應該也沒有什麼憲政慣例吧?
: : 嗯嗯...麻煩各方大德先進指教一番...
: 我雖然那一次老師解釋總辭的課我有去上,但是我還是聽不太懂,
: 為什麼行政院長總辭是對國會的尊重呢??
: 希望老師或是哪為了解的同學好心解釋一下吧 !!!
: 非常感謝
小廣同學:
為什麼行政院長總辭是對國會的尊重呢?
過去內閣制時代,行政院長由總統提名,必須經立法院同意,
任命才能生效,這其中的道理是:總統是虛位元首,統而不治,真正擁有
治權(即為社會價值作權威性分配的最高行政權力)的是行政院長,因為
他有權,就必須負責,但是向誰負責呢?民主政治當然向人民負責,但是
人民很忙又不夠專業,因此選個立委來代表他們的利益,到立法院來監督
行政院的施政,所以行政院要向立法院負責,行使同意權是「我」(立委)
同意「你」(行政院長)可以來向我負責,而且同意的成立是要過半數,
表示你在多數人民(即人的代表)支持下執政,這是民主政治多數統治的
道理。
現在修憲以後,雖然行政院長的任命不需要立法院的同意,但是民主政治
是民意政治以及多數統治的道理沒變,新的民意代表產生了,過去的多數
已經改變了,行政院長當然要總辭,以示對新的民意多數尊重。另外,在
實際的政治運作上,如果你不總辭,新的立法院可以以多數決作成「不信
任投票」,也就是要你走路,所以你不事先總辭,再取得多數的支持,往
後將很難推動政務。
簡單幾句,提供你參考,希望你不會「霧煞煞」,並祝你好考運!!
阿通老師 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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