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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hare 看板] 作者: walterhu (認識自己) 看板: share 標題: Re: [趣味]神奇!可以算出你家的電話號碼 時間: Sat May 27 21:52:32 2006 順便分享一下一些有趣的知識 對數學沒有興趣的請按 (<--) 資料來源:http://www.ied.edu.hk/has/maths/ 哥德巴赫猜想(Goldbach Conjecture) 公元1742年6月7日德國的業餘數學家哥德巴赫(Goldbach)寫信給當時的大數學家尤拉 (Euler),提出了以下的猜想: 1. 任何一個大於6之偶數,都可以表示成兩個奇質數之和 2. 任何一個大於9之奇數,都可以表示成三個奇質數之和 這就是著名的哥德巴赫猜想。從費馬提出這個猜想至今,許多數學家都不斷努力想攻 克它,但都沒有成功。當然曾經有人作了些具體的驗証工作,例如: 6 = 3 + 3, 8 = 3 + 5, 10 = 5 + 5 = 3 + 7, 12 = 5 + 7, 14 = 7 + 7 = 3 + 11, 16 = 5 + 11, 18 = 5 + 13, . . . . 等等 有人對33×108以內且大過6之偶數一一進行驗算,都成立。嚴格的數學証明尚待數學家 的努力。目前最佳的結果是中國數學家陳景潤於1966年証明的,稱為陳氏定理 (Chen‘s Theorem) “任何充份大的偶數都是一個質數與一個自然數之和,而 後者僅僅是兩個質數的乘積。” 通常都簡稱這個結果為大偶數可表示為 “1 + 2 ” 的形式。 在陳景潤之前,關於偶數可表示為 s個質數的乘積 與t個質數的乘積之和 (簡稱“s + t ”問題)之進展情況如下: 1920年,挪威的布朗(Brun)証明了 “9 + 9 ”。 1924年,德國的拉特馬赫(Rademacher)証明了 “7 + 7 ”。 1932年,英國的埃斯特曼(Estermann)証明了 “6 + 6 ”。 1937年,意大利的蕾西(Ricei)先後証明了 “5 + 7 ”, “4 + 9 ”, “3 + 15 ” 和“2 + 366 ”。 1938年,蘇聯的布赫 夕太勃(Byxwrao)証明了 “5 + 5 ”。 1940年,蘇聯的布赫 夕太勃(Byxwrao)証明了 “4 + 4 ”。 1948年,匈牙利的瑞尼(Renyi)証明了 “1 + c ”,其中c是一很大的自然數。 1956年,中國的王元証明了 “3 + 4 ”。 1957年,中國的王元先後証明了 “3 + 3 ”和 “2 + 3 ”。 1962年,中國的潘承洞和蘇聯的巴爾巴恩(BapoaH)証明了 “1 + 5 ”, 中國的王元証明了 “1 + 4 ”。 1965年,蘇聯的布赫 夕太勃(Byxwrao)和小維諾格拉多夫(BHHopappB),及 意大利的朋比 利(Bombieri)証明了 “1 + 3 ” 1966年,中國的陳景潤証明了 “1 + 2 ” 最終會由誰攻克 “1 + 1 ”這個難題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5.8 ※ 編輯: walterhu 來自: 140.112.245.8 (05/27 21:56)
lobabun:約 05/27 22:04
cokecolass:好難```期待數學天才的出現 05/28 00:05
ypf:記得不是愛因斯坦證明過1+1嗎? 還是我記錯了 05/28 01:26
davy012345:數學板第1篇就是證明1+1的過程 有興趣的看看吧 05/28 17:00
puddingman:樓上的1+1和本篇的1+1不一樣吧 =.= ..... 05/28 17:50
-- A:一顆快速直球...讓你投得既不快速又沒有尾勁,失敗... 滑球一出手,沒弧度...失敗.. 曲球不會彎曲..失敗... 指叉球又掉不下來,一投就被打全壘打~失敗中的失敗 最慘的就是打者了,根本打不到球,還被觸身!!你有沒有搞錯!!!!! 喂!!觸身咧...喂!!觸身打到我了你有沒有看到!!!!! B:叫防護員上來冰敷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