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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是我當年修通識課時老師的講義 裡面提到了他對現今教育的看法 不過他是以經濟學的角度來看 各位就不妨看一下吧 高學歷、高學費與高失業率 大學學費與大學畢業生的失業問題近來受到囑目。不久前「私立大專院校學生聯盟」 抗議「高學費政策」。另一方面,今年前八個月專上勞動力的失業率達2.21%,高過整體 失業率的1.44%。因此,上大學是否已成為高學費所反映的高成本以及高失業率所反映的 低收益投資呢?學費和失業率之間是否有關聯性?上述兩個問題值得一併討論。 比較租稅負擔和我國大學學費並非偏高。所謂租稅負擔係指不包括社會安全稅的租稅 收入佔國民生產毛額的比例。1990年時,我國租稅負擔為20.4%,美國為21.6%,荷蘭為 26.7%,英國為30.6%,而瑞典為36%。因此,美國是較合適的比較對象。以我國八十二學 私立大學彈性第三階段學雜費為例,文、法學院為7萬2千元,醫學院為11萬3千元,而平 均則為工學院的8萬5千元。因此,私立大學平均學雜費約佔我國今年平均每人國民生產毛 額的30%。上述負擔接近美國公立大學學生負擔,而遠低於美國私立大學學生的負擔。 以學雜費佔平均每人國民生產毛額比例,探討學雜費是否偏高,對低所得家庭並不公 平。然而,由於我國所得分配較其他國家平均,且來自低所得家庭的私立大學學生並不多 ,因此,低所得家庭子女無法進入大學的問題應不嚴重。去年台灣地區所得最低百分之二 十的家庭,其每戶平均可支配所得為23萬6千元。私立大學學雜費8萬5千元佔此類家庭所 得的36%,因此,學雜費對此類家庭可能造成負擔。然而,由於這類家庭不均人口僅有2.6 人,而且戶長年齡在65歲以上與無業的比例分別為28%與27%。因此,出自這類家庭的私立 大學學生應不多。現行政策已有低收入戶子女就讀大學免學雜費的規定,因此未來可補貼 未列入低收入戶,但家庭所得偏低的大學生,以合乎公平原則,較好的做法是免其第一年 學雜費,之後視其表現給予不同程度獎勵。 即使我國學費相對上並非偏高,近來卻有所謂高等教育投資具強烈「外部性效果」, 因此,政府宜全面補貼,以免高等教育「投資不足」的看法。上述論點不當地將「基礎教 育」的強烈「外部性效果」延伸至高等教育上。所謂「外部性效果」係指投資帶給社會的 利益超過對個人的利益。資質平庸者亦能從基礎教育中獲益殆無疑問。人人接受基礎教育 對整個社會的溝通,協調與分工都有莫大的助益。因此,以效率為著眼點,基礎教育宜由 政府投資。此外,若基礎教育完全反映投資成本,會阻礙貧困子女力爭上游的機會。因此 ,以公平為著眼點,政府亦應補貼基礎教育。至於高等教育則不然,資質平庸者從學習中 獲益並不多,因此,其「外部性效果」顯著低於「基礎教育」,因而政府不宜全面補貼。 此外,接受高等教育者多來自高所得家庭,因此,全面補貼高等教育等於是以低所得家庭 補貼高所得家庭,亦不合乎公平原則。 比較大學學雜費與政府貼補的金額,以及觀察大學聯考考生結構,更可看出低學費可 能導致高等教育的過度投資。我國公立大學一年學雜費約2萬9千元,而私立大學則為8萬5 千元。但每年每名公立大學生的教育經費為301,000元,而每名私立大學生的教育經費則 為131,000元,若只考慮經常性支出,則上述兩數值也高達162,000元與847,000元。因此 ,公立大學學雜費僅佔教育成本的9.4%至17.9%,對私立大學而言,其比例則為65%至100% 。因此,公立大學學雜費未合理反映成本,有可能造成高等教育「過度投資」。此外,每 年大學聯考,考生僅有半數是高中應屆畢業生,更印證上述說法。 過度補貼學費,再加上廣設大專院校,會導致高等教育的「過度投資」,從而造成高 學歷的高失業率問題。隨著教科文化經費漸次達到憲法所規定,不得低於政府支出15%的 規定,年來大學院校亦大幅擴張,而大學新生素質也日益降低,最近三年來,大學聯考理 、工、醫、農科系的錄取率高達62%,且錄取最低分已下降至總分的三分之一,如此會造 成下列兩項結果:第一、素質不齊的畢業生會拉近大學與高中畢業生薪資的差距。第二、 更多大學畢業生會對廠商提供的薪資不滿,因此增加搜尋工作時間或甚至賦閒在家,以致 造成高學歷高失業率的現象。由於大學教育擴張是近五年來的事,未來5年或甚至10年後 會更加凸顯其效果。因此,我國高等教育是否已進入「過度投資」階段,值得重視。 美國1950年代至1970年代曾發生大學院校「過度投資」的現象,隨後則因逐漸調整 學費,合理反映成本,才得以解。美國高等教育經費佔國民生產毛額比例,在1950年時 為0.8%,而至1970年則高達2.3%,1970年的大學新生人數,大增為1950年的3倍,因而導 致1970年代初期,大學畢業生失業率增加,且其與同年齡層高中學歷者的薪資差距顯著減 少。從1970年代開始,各大學提高學費,以合理反映成本,才解決高等教育「過度投資」 問題。 「私立大專院校學生聯盟」的抗議,凸顯出私校學生繳的學雜費為3倍於公立大學的 「高學費」,然而,其所享受到的教學品質卻不如公立學校。放寬私立學校招生方式,以 及對其學雜費的限制,為解決上述問題的良方。現行聯考制度下,教育部不但限制私校招 生名額,並且也主動提供學生來源,因此,在無競爭壓力下,私校有誘因節約成本,但不 主動提升品質。即使有心提升品質,學費受到管制也使得私校無法延聘較公立學校更佳的 師資。因此,日後有必要同時放寬私校招生方式,以及對其學雜費的雙重管制。 綜上所述,我國大學院校的學雜費並非偏高。社會對大學「高學費」的誤解,乃因為 私立大學學雜費為公立大學的3倍。在一片公平分配教育資源的呼聲中,提高公立大學學 雜費,以拉近公、私立大學間學雜費的差距,比直接補貼私立大學學生,更能避免大學校 「過度投資」,以及財政赤字增加的問題。 作者周治邦為台大國發所教授 (中時82.10.1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30.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