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為提高學生素質,強化教育內容,訂有先修課程之規定。凡有先修課程規定之科目,若先修課程未能達到要求標準,該科目則不准予修習。各科目之先修課程規定,如下表:
必 修 課 程 年 級 先 修 課 程
工程數學(一) 二 微積分甲(上)、(下)
工程數學(二) 二 工程數學(一)
材料力學 二 普通物理甲(下)
單元操作(一) 二 工程數學(一)(可併修)
單元操作(二) 三 單元操作(一)
物化實驗 三 物理化學(一) (可併修)
反應工程 三 物理化學(二)
單元操作(三) 三 單元操作(二)
化工實驗(一) 三 單元操作(一) (可併修)
化工實驗(二) 四 單元操作(二) (可併修)
程序控制 四 工程數學(一)
程序設計 四 質能平衡甲
*先修課程為普通物理及微積分時,因有暑修機會,其成績必須60分以上,其他先修課程成績則須50分以上,始得修左列必修課程。轉系學生,若因暑修課程安排之限制,不能同時符合普通物理及微積分皆甲種課程及格者,可不受甲種課程之限制。
*開課學系規定: 有機化學(上)不及格,不得修有機化學(下),物理甲(上)不及格,不得修物理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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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化工系網站
http://www.che.ntu.edu.tw/chinese/education/pre_study.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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