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NTUCSA 看板]
作者: greenflag (對著螢幕流淚) 站內: NTUCSA
標題: Re: [公告] 小木屋危機
時間: Wed Jul 3 00:27:38 2002
※ 引述《greenflag (對著螢幕流淚)》之銘言:
: 各位會長副會長好
: 我是文院學生會長陳大中,關於小木屋,校方將之視為違建,
: 傾向拆除,各位大概已經聽說,背景容我不再詳述,外文系家長是導火線,
: 目前校方於週二早上將開會討論拆除校內違建之事,受邀單位有文院,
: 也就是要討論小木屋拆除的事情,院方希望我們學生能代表參加,
: 所以在此一來希望各位撥空,二來更希望集思廣益討論下我們的訴求,
: 能有力的抵擋校方一味拆除的要求,
: 目前就院方提供的資訊是說當初校方撥給文院學生活動有簽下公文,
: 從個〝不是違建〞的用途轉給文學院學生使用,所以我們用的不是違建,
: 也就不須拆除;我明天會去院辦公室把公文弄出來確定,院方的立場
: 是跟我說站在學生這邊,我是暫時相信院方的;
: 而校方要求的拆除希望我們禮拜二可以讓他們取消這個念頭。
: 文筆有點亂,大家包含,小木屋生命共同體大家努力吧^^
: 晚上看球愉快~
: 文院學生會長
: 陳大中
※ 引述《greenflag (對著螢幕流淚)》之銘言:
: 各位會長副會長好
: 我是文院學生會長陳大中,關於小木屋,校方將之視為違建,
: 傾向拆除,各位大概已經聽說,背景容我不再詳述,外文系家長是導火線,
: 目前校方於週二早上將開會討論拆除校內違建之事,受邀單位有文院,
: 也就是要討論小木屋拆除的事情,院方希望我們學生能代表參加,
: 所以在此一來希望各位撥空,二來更希望集思廣益討論下我們的訴求,
: 能有力的抵擋校方一味拆除的要求,
: 目前就院方提供的資訊是說當初校方撥給文院學生活動有簽下公文,
: 從個〝不是違建〞的用途轉給文學院學生使用,所以我們用的不是違建,
: 也就不須拆除;我明天會去院辦公室把公文弄出來確定,院方的立場
: 是跟我說站在學生這邊,我是暫時相信院方的;
: 而校方要求的拆除希望我們禮拜二可以讓他們取消這個念頭。
: 文筆有點亂,大家包含,小木屋生命共同體大家努力吧^^
: 晚上看球愉快~
: 文院學生會長
: 陳大中
各位親愛的中文系同學們
今天中午十二點我們四系學會代表和文院學生會長
先召開了一個會議 商討如何爭取小木屋的保留
我們達到以下幾點共識:
1.根據"國立台灣大學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四條
"民國83年12月31日以前之違建,經校方認定屬實,造冊列管,分期分類辦理"
而文學院小木屋使用的批准早在83年7月11日以前
因此根據此法源
小木屋應為"造冊列管" 並非"隨報即拆"
2.文學院小木屋的前身為總務處信件室 因總務處廢棄不用 故文院學生會申請遷移至此
而小木屋的本體亦為總務處所營建 並非四系自行營建 所以"違建"之說有待商榷
3.校方在毫無預警之下即欲拆除小木屋 並無任何安頓四系系學會的方案
漠視四系學生的權益
下午三點 我們和校方開會
校方代表為總務處營繕組組長郭斯傑教授
針對我們所提出的問題 他做出下列幾點回應:
1.目前校方暫不拆除小木屋 但若教育部再次行文要求 則小木屋的拆除勢在必行
2.由於小木屋已認定為違建 故從今以後總務處將不會提供任何修繕(包括裝置冷氣)
3.若小木屋拆除 四系系學會的安置應由各系自行處理
後來我們提出是否能將小木屋"合法化"的疑問
他回答:
小木屋的合法化是一項大工程 倒不如建請學校重新規劃蓋新的四系學會辦公室
因此會後我們學生代表得到的結論是:
1.小木屋目前暫不拆除 但我們無法得知我們能保有小木屋多久
2.小木屋為違建 故若破損或學生欲改善 總務處概不負責
3.我們只能靠自己的力量向校方爭取新的系學會辦公室
所以四系同學在使用小木屋時務必要更小心謹慎 注意安全
而我們學生代表也會持續向校方爭取應有的權益
也希望同學們能團結一致 支持爭取小木屋
謝謝!!
會長 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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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 ever thought
the sun would come crashing down
my life in flames,my tears concrete the pain
everything's gonna be alright
everything's gonna be ok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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