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壘球規則 ◎ 比賽規定: 1、 攻守順序的決定由雙方擲硬幣選擇。 2、 場地特殊規定由主審決定及宣告。 3、 正式比賽應打七局: 達到六十分鐘,但七局時,則以七十分鐘為主。若兩隊四局相 差十分、五局相差七分。比賽提前結束。七局打完雙方平手,比賽進入延 長賽,則採取突破僵局制。延長的局數不一定,直到完成該局比賽,勝負 確定,比賽結束。 4、 比賽可有EP(指定打者)。 5、 一隊至少須女生一人上場打擊。 6、 各隊於比賽開始二十分鐘前,請攜帶比賽名單(備有選手證及學生證) 至總檢錄站登錄,未登錄者不得上場。 7、 如遇雨天由當天臨時領隊會議決定。 8、 比賽遇有爭議,則依裁判之判定為準,其他相關細節則依最新比賽規則為準。 9、 比賽開始後,十分鐘未到者,視同棄權。 10、 練團代表和擊球員或跑壘員的面授機宜,一局中僅允許一次。 每次的面授機且時間為一分至一分半鐘。 11、 教練團代表和投手面授機宜,一局中僅允許兩次, 但第二次面授機宜時需更換投手,若無做出更換投手的決定時則請教練退場。 每次的面授機宜時間為一分至一分半鐘。 12、 此次比賽保有三呎線和本壘封殺三米線的規定。 13、 甲組球員上場最多一人。 ◎ 突破僵局(Tiebreaker) 正規的七局比完,雙方平分,比賽繼續進行時,自第一個半局的第一打席開 始之前,該隊上一局最後一位完成打席的擊球員可以安全佔有二壘,成為無 人出局,二壘有跑壘員的狀況,稱為突破僵局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5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