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漁服組織章程 第二章 第七條
1. 老骨頭資格由其未任社務委員之新任社長,
於其該學期社員大會前自訂辦法評選之。
2. 老骨頭候選資格為出過四次隊者或出過三次
隊且當過一次幹部者或出過三次隊與兩次平
時服務(當學期平服由當學期幹部認定之)
,享有永久社員之權利。
以及九十八年十二月十七日幹會決議,通過審核老骨頭名單如下:
何俞賢、郭展、范良芳、鄧運楨、趙國龍、王至芸、臧友真、周怡欣
陳君慧、游淑惟、侯正一、王麗雯、彭拓容
以上共 13 位老骨頭獲得永久社員之資格
公告人 社長 劉泓其
副社長 林 潔
民國9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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