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zoo ()
看板NTUCYCLUB
標題Re: 武嶺小報
時間Sat Apr 29 21:16:22 2006
※ 引述《melodywey (不可以後悔)》之銘言:
: 5926 m 410/17 melodywey □ [大休推] 11/12-11/13宜蘭平原大探險
: 6396 m 212/30 yayagaga □ [大活動] 來阿里山看日出 - 2/13~2/17新中橫
: 這兩個活動都是截止後不退
: 我想小貓可能太久沒有參與社務了
: 從智誠那屆開始
: 我們就一直在討論
: 報名截止前一個禮拜退幾成,截止後不退
: 本來還想寫進章程裡面,後來大家共識說弄成建議,不寫進章程
: 這建議文章在社版應該有,只是我還沒找到
: 我想有開過智誠當社長時社員大會,或是當時有比較活躍點的人應該都知道
: 就是人報名不付錢,最後也不願意分擔
: 結果是所有參加者要分擔,更加不合理
: 所以才要搞成截止後不退費
: 今年新中橫才又發生一次,結果是讓參加者來分擔,參加者的退費變少了
: 這樣更不公平
: 所以到後來才變成都不退
我想主辦人辛苦了,為了這種事情傷腦筋
可是我有一點疑問
為了怕報名的人不付錢也不願意分攤
所以你們這次改成強制一定要先繳錢才算報名
這樣還算合理
可是如果我們先把錢全部收齊了
活動中途有人退出,已經支出的扣除,還沒支出但不得不支出的扣除
應該還是有節省成本吧
那些多出來沒有用在活動裡的錢要怎麼處理呢?
可以當作罰款,說誰叫你要反悔嗎?.....我只是舉例啦^^
如果是小錢當作辦活動的結餘倒還好,當做社費可能比較不會有爭議
如果好幾個人,每個人一兩千,那就有點爭議了
我覺得這種事情還是謹慎處理一點比較好
所以才建議訂一個比較明確的標準出來
還有一點,辦活動有所謂預估成本的
像車資這種事情就很明顯
假設原本一台車25個人分比較划算
但是只有20個人報名參加,那是不是每個人本來就要分比較多的錢
那如果是報滿25人,臨時有5人不能到
他們已經按比例付了訂金,其實剩下20人付的錢還少一點
又如果他們錢全部出了,剩下20人可以說是賺到
但是要怎麼巧妙的在這些情況中取得平衡,卻是主辦人的智慧
甚至有時候是主辦單位要事先預估好成本的,差太多弄不好要自己吸收。
只是一點建議而已
主辦人費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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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02.188
推 micco:若主辦單位要預繳住宿和交通費用,這樣應該就沒什麼錢好退了 04/29 21:23
推 kazoo:嗯,不過通常都是先繳訂金而已 04/29 21:28
推 micco:住宿已經說要先繳了,只剩交通費有機會退而以了 04/29 21:32
推 chemcat:住宿那邊的規定是先繳"一半"訂金 04/29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