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TUCYCLUB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melodywey (不可以後悔)》之銘言: : : 可以當作罰款,說誰叫你要反悔嗎?.....我只是舉例啦^^ : : 如果是小錢當作辦活動的結餘倒還好,當做社費可能比較不會有爭議 : : 如果好幾個人,每個人一兩千,那就有點爭議了 : : 我覺得這種事情還是謹慎處理一點比較好 : : 所以才建議訂一個比較明確的標準出來 : : 還有一點,辦活動有所謂預估成本的 : : 像車資這種事情就很明顯 : : 假設原本一台車25個人分比較划算 : : 但是只有20個人報名參加,那是不是每個人本來就要分比較多的錢 : : 那如果是報滿25人,臨時有5人不能到 : : 他們已經按比例付了訂金,其實剩下20人付的錢還少一點 : 剩下的人怎麼會付少一點 : 當初訂金他們也是有出錢 : 就很簡單 : 全部都照最初的來攤錢 : 如果不去,是這個人自己損失 : 他唯一可以拿回來的,是算人頭的地方 : 算人頭的就不會是全部分擔的,兩者不會重複 : 比方,觀雲住宿是算人頭一個人三百,而觀雲也沒有要我們付預訂人數的錢 : 因為我本來是訂五十個人 : 那不去的人就可以退到三百塊 : 比方天祥住宿,他本來就是以房間為單位,這個人不去,但我訂好房了 : 所以不去的人也是要分擔住宿錢 : 只是會有人不用跟這麼多人一起睡 社長大人息怒 可能我眼力不好,看到這篇還有妳上篇才發現 原來5/15後不去的人是可以退錢的喔 我總結一下 1.天祥的住宿費不能退 2.觀雲的住宿費可以退 車錢原諒我隨便的假設 我是這樣想的啦 我要說的是,主辦單位本來就應該預估會有人不去的情況發生 一樣是20個人去坐車, 可是如果主辦單位原本預收多一點錢,最後有結餘再退 那如果有人不來,剩下的人就不必負擔不來的人的成本 然後不來的人也不會血本無歸 以下是我提出這個問題的舉例 假設車錢每台車10000,要先付訂金3000 情況一 只去20人,每人須支付10000/20=500 情況二 人數收了25人,訂金先付出去了,不能退 有5人臨時不去了,訂金按照比例 3000*5/25=600 補其他人的車資600/20=30,每人須付470 如果全部錢都收好,什麼都不退了 那剩下去的那20個人,就是用400坐車囉 所以雖然希望招收到25人 但是用最壞的情況去打算收,只有20人報的錢,也就是收500 如果有5人不來,還可做到多退少補哩 -- 原諒我中文不好,剛剛有人跟我抱怨看不懂 我就修改了一下, 可是.....好像還是很難懂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02.188 ※ 編輯: kazoo 來自: 140.112.102.188 (04/29 22:20) ※ 編輯: kazoo 來自: 140.112.102.188 (04/29 22:21) ※ 編輯: kazoo 來自: 140.112.102.188 (04/29 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