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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由 廣 場 2004.7.02 「記過」就了事了嗎? 葉海煙   「長庚遛鳥俠」一夕之間聲名大噪,同時引發了對教育問題的諸多討論。在此,筆者願 意以一個教育工作者的立場再贅言一番。首先,我們是不能以「新聞」一樁來看待這一件 事情,而應把它當作是我們教育界的冰山一角。長久以來,我們不少與教育相關的理念都 和「賞罰」的認知與運用脫離不了干係,而「賞罰」到底有效與否,也經常成為教師、學 生與家長之間的三角習題。這一次的「兩大過兩小過」著實教人震驚,雖然它只是一座校 園裡的偶發事故,但卻已凸顯了我們教育界對「賞罰」理論依然存在著不少迷思。   話說「堂堂」大學生,做出如此「堂而皇之」的事來,其實是大學校園中「次文化」的 一次表現,它絕非「記過」就可以了事。而我們也不必以泛道德主義或什麼「禮義廉恥」 的觀念來過度地求全責備。至於那一所大學所以如此鄭重其事,是否已然在教育的氛圍裡 無端放入了「管教」或「管理」的成分,也值得所有關心台灣大學教育的人士一起來省思 :「在受教育者的自由與權利之間,我們究竟能否一味地以施教者的身分來做一些不合理 且不恰當的干預?」   原來在教育的手段與目的之間,就存在著相當大的差距;而在教育的過程中也不一定非 以「排他性」的單向思考來從事不可。我們是有權利提問:「該校除了用『記過』來懲罰 『犯錯者』之外,難道就沒有其他更具教育意義與教育效力的手段可用嗎?」也許,校方 應先和所有當事人(包括打賭的雙方)進行雙向的溝通,用最開放最寬容的態度來看待年 輕人,而不是動輒祭以重典,讓大學的教育精神無端挨了一記悶棍,當然,教育仍需有賞 有罰,譬如美國某大學對付作弊的大學生就有「罰鍰」的措施(這在國內應還前所未見) ,以儆效尤。本來,作弊就不是一樁小事,而「遛鳥」說什麼「妨害風化」,其實仍然見 仁見智。何況「妨害風化」也需經縝密的蒐證與調查,怎麼可以在那麼短的時間之內就做 出如此重大的決定?   至於「記過」則已是下下之策。在每一個人都是「自由人」的前提下,所有勸善與規過 的任何動作都必須詳加權衡,仔細斟酌。古人有「規過於私室」的警句,是多少表示了對 「人權」的尊重,而這樁「遛鳥」事件在現代媒體與校方震怒相乘相加下,竟引起這麼多 議論,也該算是對台灣社會的開放度、自由度與容忍度的一次檢驗吧!   此刻,我們不寄望校方撤回如此之重罰,我們祇希望教育界,尤其是高等教育圈,可別 把「教育」越圈越小,越圈越封閉。辦教育可不是等閒之事,因為人是活著的,而活著的 人就有話說,就有事做;如此一來,任何可能對人格與心靈造成無可彌補的處罰,就教育 的根本立場看來,都可能是一種傷害│傷的不是學校,而是活生生的人。看來以「不罰」 或「少罰」的作風來形塑校園文化的活潑性以及其中彌足珍貴的創意與活力,大概才可能 發揮大學教育雍容大度的人文精神吧!(作者葉海煙╱東吳大學哲學系教授兼主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3.96.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