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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合唱團2011重唱大賽報名辦法及規章 一、宗旨: 本團向來致力於推廣合唱音樂之美,開創「非音樂科系學生合唱團」新氣象,因此,希 望透過此一比賽讓團員有更多接觸合唱音樂的機會,並增進團員之間彼此的聯繫與音樂上的 交流。 二、比賽辦法: (1) 比賽時間:05/01(日)下午14:00於活大禮堂 (2) 資格:每隊至少要有一名台大合唱團團員。 (3) 人數:每隊上台人數最少要二人,最多十六人(不含伴奏)。 (4) 曲目:自選曲一首,至少需為二部和聲,不限時代、語言、風格。演出版權由各 團體自行負責。長度需在十分鐘以內。 (5) 伴奏:不得使用電子合成樂器伴奏,其他伴奏樂器不限,亦可為無伴奏曲目。 主辦單位提供鋼琴乙台,參賽隊伍如需其他樂器需自行準備。 若該樂器於比賽場地無法正常運作或效果不良, 參賽隊伍需自行承擔後果,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註:伴奏之有無與形式不影響各參賽隊伍之起評分, 各參賽隊伍需自行承擔伴奏或無伴奏所造成之增減分。 (6) 不提供麥克風。 (7) 評審:國內相關專業裁判 4 名。評分標準為音樂表現、舞台設計、創意三部分 (8) 獎項: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最佳舞台呈現一到三名,獎金由總報名費依比 率分配。 註:以上獎項,若無隊伍達評分標準,該獎項得從缺。 (9) 其他:出場順序於4/29(五)練唱中場抽籤決定。 三、報名辦法: (1) 報名時間:4/8 (五)練唱結束前 (2) 報名費:每組新台幣600元。 (3) 報名方式:於鋼琴上領取或是線上下載報名表,填妥後連同報名費繳交給張鈞 或麵超,需當場填妥含團隊簡介的所有資料,不接受補送。 (4) 譜紙本繳交:繳交5份譜給張鈞或麵超,期限為4/22(五)練唱結束前, 逾期取消參賽資格且不退報名費四、其他注意事項: (1) 參賽人員可跨組報名。 (2) 本比賽不提供唱台,不得於賽程中上下舞台,更換演出人員。 (3) 本比賽不提供燈光變化。 (4) 主辦單位保有更改比賽相關事宜之權利。 註:各隊彩排的時間將會於確認隊數後另行公告,預計於5/1當天早上於活大禮堂彩排 報名表:http://homepage.ntu.edu.tw/~b96705059/text.docx -- 台大合唱團大頭公用帳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196 ※ 編輯: NTUChorus 來自: 140.112.4.196 (03/11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