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大學部學生宿舍申請事宜
一、未住宿欲申請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住宿之本校設籍於台北縣市、基隆市以外之
大學部同學(含延畢生),請自九十二年六月九日至六月二十三日止(逾期概不
受理)攜帶學生證、身份證、相片二張至學生住宿服務組辦理(另若曾經設籍台
北縣市、基隆市者,請再檢附父母設籍於台北縣市、基隆市以外之戶籍謄本)。
二、原未住宿而欲申請暑假住宿之本校同學,可於九十二年七月四日至七月十一日攜
帶學生證、相片一張及住宿費至學生住宿服務組辦理,住宿期間至九十二年八月
二十五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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