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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女四舍胞大家好 依照 國立臺灣大學校園網路使用規範 若因使用 P2P分享軟體 或 其他分享器 而致使其他舍胞不能使用區域連線網路 您的網路使用權限可能會被凍結 此外,通常使用分享器之IP為168 開頭。 詳細法條請見: 該規範之 第二條第六項 「網路使用者應避免下列可能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不法利用或濫用點對點(Peer-to-Peer, P2P)分享軟體。」 第四條第三項 「對於違反本規範或影響網路正常運作者,得暫停該使用者使用之權利。」 以及第六條 「網路使用者違反本規範者,將受到下列之處分: (一)停止使用網路資源。 (二)接受學校相關法令之規範或處分。」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2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