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TUDormG1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hermanstp (野孩子)》之銘言: : 去年研一宿舍區內有公告幾個地方不准停放腳踏車, 主要是側門與樓梯間等,違規的 : 腳踏車均有被貼上貼紙, 所以就我的認知, 研一舍就圍牆內是不准停放腳踏車的. : 而我個人也不喜歡有腳踏車停進研一舍圍牆內的區域, 因為總是會有人自私的亂停. : 研一舍附近停車位的確很少, 不過多走一些距離到大一女舍旁邊, 那裡應該停的下. 是的 我回給該舍胞的文章 提到 宿舍管理辦法 第31條 此為相當模糊, 但是在本學期有實質例子 例如: 本次消防演習, 消防隊向生治會與管理員 租借中廊與大門左右的區域 而該舍胞是否有向本生治會租借否? 圍牆內應該算宿舍場地否? 否則 我的摩托車也想騎到中廊停了!! 因為 就該舍胞的認知而言 完全沒有明文規定 但是 依照下列條例 管理員有權將我的機車移走 甚至拖吊 就如 之前消防演習時, 許多車輛被挪到女一舍附近. 敝人的上篇文章的看法 , 說到有些辦法是很模糊 看似有利於舍胞 , 實則利於管理員做行政施力 辦法至今久未修改 我想我們的宿舍自治精神都該加強. 然 看到許多舍胞對此事充滿熱心 十分感動 也希望您們 能夠積極參與社員大會 最好能夠留下聯絡方式 以便下次開會方便通知 做最良好的溝通 也是解決問題的最好方式 第三十一條 申請借用場地者,應依左列程序辦理之: 一、除該宿舍生活自治會外之本校任何團體或個人,須向該宿舍生活自治會申請,並經 該宿舍生活自治會及管理人員同意。 二、校外團體及個人須向該宿舍生活自治會申請,經該宿舍生活自治會及管理人員同意 ,並報請學生住宿服務組核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3.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