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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imalFarm (LV, MIA, NY)》之銘言: : 同意。 : 我有腳踏車也有機車, : 說真的理論上腳踏車也不應該去佔用機車的停車位, : 我有時候機車沒地方停的時候,難免會complain一兩句, : 可是想想也算了,大家互相體諒, : 只要不擋到路就好。 : (擋到路的白目腳踏車..我一定把它丟到草地那邊..) ^^^^^^^^^^^^^^^^^^^^^^^^^^^^^^^^^^^^^^^^^^ 看來上次我的腳踏車就是被你丟的? :) 你這樣的行為是為了伸張正義, 但是, 這樣是不是犯了破壞他人物品的問題呢? 另外, 我確認我那時腳踏車沒有擋到路, 但是就像是被惡作劇一樣被丟在圍牆跟樓梯間的草地~ 花時間找車跟花錢修車, 老實說~ 還蠻令人不舒服的~ : 我相信,只要有處理掉沒人在騎(沒貼本年度貼紙)的腳踏車, : 停車位就能多出許多。 : 腳踏車停車位真的有那麼不夠嗎?一定要違規? : 機車以後還不知道要怎麼辦哩...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7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