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imalFarm (LV, MIA, NY)》之銘言:
: 同意。
: 我有腳踏車也有機車,
: 說真的理論上腳踏車也不應該去佔用機車的停車位,
: 我有時候機車沒地方停的時候,難免會complain一兩句,
: 可是想想也算了,大家互相體諒,
: 只要不擋到路就好。
: (擋到路的白目腳踏車..我一定把它丟到草地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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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上次我的腳踏車就是被你丟的? :)
你這樣的行為是為了伸張正義,
但是, 這樣是不是犯了破壞他人物品的問題呢?
另外, 我確認我那時腳踏車沒有擋到路,
但是就像是被惡作劇一樣被丟在圍牆跟樓梯間的草地~
花時間找車跟花錢修車, 老實說~ 還蠻令人不舒服的~
: 我相信,只要有處理掉沒人在騎(沒貼本年度貼紙)的腳踏車,
: 停車位就能多出許多。
: 腳踏車停車位真的有那麼不夠嗎?一定要違規?
: 機車以後還不知道要怎麼辦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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