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TUDormG3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事件: 我用電鍋加熱的食物已兩次被擅自移走 時間: 早餐時間,八九點左右 地點: 十樓加熱區 說明: 我早上用電鍋加熱食物,約+100cc的水。 結果去看的時候,食物都被其他人擅自取出。 上次那個人在電鍋上留了一張紙條, 說把我的東西已經「好了」,把它移到微波爐了。 雖然是公共區域,但是別人的食物可以亂動嗎? 而且我完全是正常的使用器材,為什麼亂動我的東西? 我設定好之後,都是大約20-30分鐘後去看, 結果東西又被亂動了!!! 我放在電鍋裡的培果不見了,變成一鍋白米在煮。 (我不是故意要打開別人的電鍋,因為我不知道我的東西又被移走!!) 這次我去的早,我的培果還有一點餘溫。 上次我的培果,被移到微波爐裡,整個又冷掉變硬。 我就是想把它加熱啊,為什麼有人要亂移別人的東西? 而且這個人把我的東西移到微波爐, 那其他人不就都不能用微波爐了? 還是說就讓其他人繼續把我的食物移來移去? 既然加熱區有裝監視器,請輔導員寫信跟我聯絡一下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2.83 ※ 編輯: aora 來自: 140.112.232.83 (02/21 08:38) ※ 編輯: aora 來自: 140.112.232.83 (02/21 08:40) ※ 編輯: aora 來自: 140.112.232.83 (02/21 08:41)
cura4404:使用規定是使用者不能離開啊... 02/21 09:21
cura4404:我常遇到對方明明已經早加熱好還不來拿 自己肚子很餓還要 02/21 09:24
cura4404:一直等到對方來拿為止...= =不太體貼哪 02/21 09:24
aora:輔導員也有提醒我「加熱時同學不能離開」 02/21 09:34
aora:這件事是我錯了 抱歉造成大家(特別是要用電鍋的舍胞)的困擾。 02/21 09:35
NTUken:加熱區公約第六條:「設備運作時,請勿離開現場。」建議同 02/21 09:36
NTUken:學可以拿本書在旁邊桌椅處等候,真的有需要回房間拿個東西 02/21 09:38
NTUken:,或許留下姓名房號會比較好。(使用微波爐,請勿暫離!!) 02/21 09:41
n8i9cole:如果只是要蒸麵包,水只要一點點,大約不到5分鐘就好了 02/21 20:49
n8i9cole:20~30分實在是久了點...畢竟還有其他人要用呀!! 02/21 20:50
wichan:那個人把東西移到微波爐.. 人挺好的 02/26 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