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5/3/9 19:00
地點:水源宿舍五樓交誼廳
出席人數:28 簽到人數:16
1. 因應同學的意見,變更生活公約
*有意見的項目為原生活公約2, 3, 4, 5, 7, 10,條列如下:
2. 凌晨2時至8時,禁止使用洗衣機、烘衣機和吹風機
3. 22點至8點禁止異性進入,違者一律退宿。
4. 禁止使用高熱量電器用品(電磁爐、烤麵包機、烤箱、微波爐、電暖爐等)。
每間寢室可有一台冰箱、一台電視,可用吹風機。延長線請用有安全開關的。
5. 宿舍走廊不得放置鞋櫃及鞋子。
7. 腳踏車請排列整齊。
10.盡量避免把電話機拿到走廊講,也請避免阻礙舍胞行走空間。
第二點,經投票表決後維持原樣。
第三點,經投票表決後維持原樣。唯將語氣改為較為和緩。
第四點,此為學校之既定政策,因此維持原樣。但考慮到同學的飲食需求,將在
五樓增設微波爐跟烤箱各一台,以供同學使用,使用時也請小心注意,以免發生危險。
第五點,經表決後,無人贊成廢除,維持原樣。
第七點,經討論後,決定不對腳踏車擺放不整齊者處罰,維持現在由管理員及警
衛協助整理的型態。
第十點,經表決後,以五比五平手,由會長投下關鍵票,維持原樣,但附註需注
意音量。
*另外討論之新設條文
是否請同學將雨傘收在寢室內,而非放在走廊上。
此點經過投票後,否決。但也請同學盡量注意,至少在睡前將之收起來。
2. 是否在五樓增設攝影機
因為雜誌一直有失竊的問題存在,因此增設一攝影機,
此點經在場大多同學同意,將在宿舍經費撥下後購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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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生治會總幹事
黃健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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