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舍搬遷同學請注意:
搬遷後之宿舍與水源舍住宿費有差額,請於今日下午起可就近至本舍林先生處
或住宿組洪小姐處請取差額表退差額費或補差額費。
補差額費者:填單後直接至總區出納組補繳差額。
退差額費者:填單後至住宿組洪小姐處核章後,方能至總區出納組退領差額。
※有關住宿費原則問題:
a、如果9月前搬入其他宿舍,將不補它舍差價,但96學年第一學期按它舍價錢收費。
b、如果下學期開學時搬入其他宿舍,將按它舍價錢收費。
c、如果下學期開學一個月後搬入其他宿舍,將按水源舍價錢收費,不補它舍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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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輔導員 留 email jcp@ntu.edu.tw tel 33669000 0922199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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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7.213